汉盛租赁保理法律专递(第七期)
2020-04-28 陈龙飞律师团队
本期看点
1. 杭州中院:一物多融情形下,未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的出租人不能善意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2. 北京金监局:《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明确市场准入门槛,规范经营活动,明确租赁物范围,控制展业风险。
本周案例—租赁
裁判日期:2019-8-30
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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