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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业务

破产管理人业务是汉盛律师事务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之一。汉盛破产管理人业务委员会简称为“汉盛破委会”或“破委会”,其全面负责汉盛律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具体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或者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预重整案件临时管理人,又或者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办理其他特定事务。汉盛破委会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公司清算、个人破产、跨境破产、预重整、庭外重组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定期开展学术交流、重大疑难案例研讨、专项业务培训等,旨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业务。 汉盛破委会成员均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学历背景,有着丰厚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技巧,成员执业年限均在3年以上,且大部分成员执业年限在15年以上。汉盛破委会能够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破委会中的律师多次荣列全球知名的商业律师评级机构钱伯斯及《商法》排名榜单。


业务范围包括:
破产案件管理人
申请破产清算业务
申请破产重整业务(含预重整)
申请破产和解业务
重整投资人顾问业务
破产债权申报业务
共益债投资顾问业务
破产衍生诉讼业务
申请强制清算业务
企业自行清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