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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丨东盟知识产权概述

2024-09-11   姚冰团队

一、东盟及其知识产权情况概览

近年来,基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为了实现资源整合、突破贸易限制以及技术壁垒,寻求新的发展空间,中国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东盟地区。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的简称,其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成立,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截至2023年,东盟已经有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文莱10个国家加入。

目前,东盟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这些法律对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权保护和使用等各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且,近年来,东盟各国还加强了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需求。


二、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企业的业务布局不仅牵涉到现时产业的做优做强,更是未来塑造全球竞争优势的基础。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企业要做强,走高端,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了当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目标。

而企业做大做强,需要品牌先行,打造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需要有自己的领先技术。企业在进行商业运作的同时,知识产权布局的同步进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即以上海及合肥所在的安徽省为代表,调研长三角部分城市的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长三角企业东盟知识产权布局情况概览

通过对长三角地区的安徽省及上海在东盟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我们发现新加坡是最为众多国内企业青睐的国家。这体现了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紧密经济合作,同时,也体现了相较于其他东盟国家,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创新环境以及市场潜力等多方面条件更为优越。

除新加坡之外,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也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较多的国家。而相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越南、柬埔寨、泰国、老挝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相对不足、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且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有限,因而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知识产权布局数量也相应较少。

2、长三角企业境外知识产权案件统计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的统计【1】,目前,长三角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主要集中在美国,但随着各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向欧洲、东盟等海外国家的商业布局步伐将不断前进,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也将逐渐增加。

3、长三角企业在东盟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近几年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的发展非常迅猛,相关知识产权风险的案例也层出不穷。对相关案例进行调研后,我们发现,关于中国企业在东盟遭遇的知识产权风险问题,存在着商标抢注和侵权风险较为突出的现象,而专利侵权风险则相对较少。这表明了,虽然东盟一些国家在特定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的科技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升。然而,东盟地区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仍然相对较低。目前东盟地区的企业仍多为根据其他企业要求加工产品或零部件的代加工厂,而科技创新型企业相对较少。

具体在商标领域,中国企业的品牌在东盟地区的被抢注情况在持续攀升中。

商标遭遇抢注的案例:

(1)中国瑞幸商标在东南亚遭遇抢注。

(2)上海大白兔奶糖商标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遭遇抢注。

(3)上海拼多多商标在泰国被抢注。

目前在东南亚对中国企业进行商标抢注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例如泰国皇家50R集团的职业抢注主体,其通常抢注有大量商标。另一类则是中国企业的海外经销商,其为获取更多利润可能抢注中国企业的商标。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国企业应当提高知识产权布局意识,加强国际商标布局并及时对商标抢注行为提出异议。

并且,有鉴于商标抢注给予的知识产权风险提示,为保障企业出海战略的顺利实施,企业目前也开始积极开展对于如专利之类的其他知识产权在东南亚的布局和风险排查。例如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即报导了相关企业进行侵权风险调查的案例。该案例启示我们,为顺利推进企业的海外商业布局,在产品走出国门前,进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是十分必要的,其有助于企业提前准备应对措施,并减少侵权风险。【2】


三、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

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也日益频繁。这些交易活动涵盖了专利、商标等多种知识产权类型,并通过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交易不仅促进了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还加强了双方的经济合作和互利共赢。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企业经常会受到侵权风险特许经营制度的限制。一些企业随着商业布局的扩展,准备将商品和技术出口至当地并自行实施,此时却发现自身的商标或技术已经被当地的职业抢注群体或供应商等合作企业恶意申请。还有一些企业不了解东盟的特许经营制度,在进行相关行业的知识产权交易后才发现其不具备在当地从事相应行业的资质。这些情况都导致企业在东盟的商业推进计划受阻,甚至遭受较大的商业损失。为此,本文将对在东盟的知识产权尽调和特许经营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1、知识产权尽调

(1)商标尽调

商标尽调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目的在于对目标商标进行全面性调查和系统性梳理,为企业的投资、并购等商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目标商标可以是已注册的,也可以是未注册的。

商标尽调的实施不仅包括对商标的权属进行调查,还包括基于专业的数据检索和分析对商标的稳定性和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查,以及在商标布局前对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调查。尤其是在具备海外商标布局需求时,可注册性的调查尤为重要。例如对于已经在中国但是未在东盟国家注册的商标,就可能因为文化或者宗教等问题而导致无法在东盟国家注册,这就需要在企业在进行海外注册前进行充分的商标尽调。

通过商标尽调,可以帮助企业确认目标商标是否存在权属争议、商标被撤销或无效的概率,从而避免企业在进行商标购买或者商品/服务出口之后,才发现相应的风险,进而导致企业的商业布局计划推迟,并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2)技术尽调(技术自由实施,FTO)

技术尽调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帮助企业确认其技术或产品是否能在特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自由实施,而不受第三方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的阻碍。

FTO尽调的实施不仅可帮助企业在进入特定国家或区域前对该国家或区域的技术情况进行基本地了解,以促进其技术创新,避免重复研究。它还可以帮助企业识别是否存在侵犯当地国家或区域专利的侵权风险。更为重要的是,一旦企业涉诉,技术尽调报告的出具可以有效减轻侵权赔偿责任

2、特许经营制度

在东盟十国中,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文莱、老挝和柬埔寨没有针对特许经营活动的特别法。我们建议企业在该些国家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前,及时对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进行注册或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加坡存在广泛的行业自治。新加坡特许经营及许可协定协会以及其道德守则对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企业可以选择加入协会并遵守其规定。如果特许人是协会会员,则其应在特许经营合同签署前至少7天向被特许人披露规定的信息。

而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缅甸则针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了相关立法。在该些国家,若企业需要从事法律规定的限制外国企业进入的行业,例如海洋捕捞、畜牧养殖、麻醉品和精神药物成分生产及销售药品行业等,均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才得进入相关行业。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进入特许经营行业时,各国主管部门往往需要申请人提供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例如马来西亚要求申请人提供在马来西亚的注册商标或者商标申请的经认证的副本,而越南则允许申请人提供非越南本国的知识产权证书。因此,在进入相关特许经营行业时,提前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布局是不可或缺的。

随着RCEP的正式生效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相信东盟市场将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成为中国企业向欧美市场进行商业布局的中转站。

为了为中国企业出海进入东盟国家提供有益的参考,以使中国企业可以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本公众号将发布东盟知识产权系列文章。本文为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后续文章将逐一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两个方面介绍东盟各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使中国企业在进入东盟进行贸易往来时能更好地应对各单一国家的知识产权体系和保护规则,并在东盟市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参考资料:

【1】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2024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

【2】http://www.ahipsc.com/view-id-167.html,最后访问于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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