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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不正当竞争之十一——游戏视频账号租号平台的不正当竞争风险

2021-12-03   李旻、刘曦

近些年来,各地出现许多针对各类账号的租号平台,例如游戏账号租号平台“淘手游”、视频账号出租APP“马上玩”。由于我国实行网络账号实名制,租号平台的出现对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义务履行造成极大困扰,产生多起法律纠纷,腾讯则为此类维权大户。本文试图以相关判决书为切入点,分析认定租号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逻辑,提示法律风险。

一、打击视频账号出租:对视频平台经营优势的保护

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1]中(以下简称腾讯视频租号案),法院认定被告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主要基于对竞争优势的保护。

正常经营正版视频资源的网站维持经营需要负担巨额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费用、存储及运营服务器、带宽、宣传推广等。视频网站通过账号付费模式维持收益、为用户持续提供优良服务,营造良好的视频播放和创作环境。通常网站仅允许一个账号在少数IP地址同时登录,合理限制用户使用,才能维护视频网站收益、创作方利益和用户权益的平衡。视频平台诚实经营所争取到的竞争资源和竞争优势应当被保护。租号平台明知互联网视频市场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却利用购买的腾讯公司VIP会员账号,以极低的成本获取价格高昂的正版片源并用于经营牟利,未经同意就以完全不对等的对价获取其竞争资源和竞争优势,同时带走了本属于腾讯的用户注意力和交易机会,具有明显的“搭便车”特征。因此法院认为,被告的涉案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且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腾讯公司交易机会的减少,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打击游戏账号出租:隐含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的目标

这一点体现最为明显的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者荣耀”租号案。本案自诉前行为保全就颇受关注。从现有公开内容来看,在诉前保全申请中,腾讯公司主张保全的理由是涉案APP导致公众对腾讯公司开发的“王者荣耀”游戏社会评价降低,损害其商业信誉,增加游戏运营成本。但法院裁定保全时自行增加了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的意蕴:法院认为,租号APP及网站租赁游戏账号使未成年人有可能通过租赁游戏账号的方式登录“王者荣耀”游戏,从而规避了防沉迷通知,导致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监管法规形同虚设。基于网络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且将持续增加对申请人商誉和市场份额的损害。

11月17日,开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判决依然延续了诉前保全思路,以防范未成年人沉迷为追求,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妨害原告经营管理的方式,扰乱互联网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腾讯公司和正常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聚好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判决书[2]中的说理更加回归维护竞争秩序的“本分”,从租号平台导致原告游戏注册用户减少、充值消费概率下降、破坏游戏平衡性的损害后果,以及平台显著的诱导性和商业运营模式等多种因素考虑,最终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反不正当竞争在打击租号行为过程中可能将会成为兜底性手段

除以上两类账号以外,互联网领域还有信息内容账号、专注金融功能的支付宝账号、兼具社交和金融功能的微信账号等等具有不同的账号类型。出于维护竞争秩序和打击网络犯罪的不同目的,打击租号行为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上文提到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种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予以刑事打击。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都要求用户以真实身份注册账号,这也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审核义务。因此出于合规需求和数据权益、经济利益保护的需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通常都会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规定禁止账号转让、租赁,以期获得更加真实、具有经济价值潜力的用户数据。租号平台既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违反了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用户协议》,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于此同时,由于正常经营的平台都存在账户使用和流转限制、而租号平台无此限制,因此租号平台在流量竞争中必然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因此租号平台必然能够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附录

[1]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53072号民事判决书。

[2]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聚好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0834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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