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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英国刑事审判庭审流程梳理——从《雪落香杉树》谈起(下)

2022-07-07   范一维

「走到外面他发现雪已经停了——只有几片零星的雪花飘落。隆冬季节的阳光透过云层照射下来;空气刺痛了他的鼻孔。风和雪使一切显得格外明净;积雪在伊什梅尔的脚下咯吱咯吱地响着,风呜呜地吹过,此外万籁俱寂。他知道,风暴的中心已经过去了;最可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六、被告答辩(“The Defence Case”)

「案件审理的第三天上午八点——法院审判室里像教堂和圣所一样点起了十二支大大的蜡烛——内尔斯·古德莫德森传唤了他的第一位证人。被告的妻子宫本初枝从旁听席的最后一排走过来......

“我想请你回想一下,”内尔斯说道,“大约三个月前,也就是今年九月初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你丈夫很想买下中央谷那块待售的土地,我们可以这么说吗?你还记得吗,宫本太太?”。」

公诉人阿尔文·胡克斯在传唤完他的全部证人,且辩护人内尔斯·古德莫德森在依次对该等证人完成交叉盘问后,庭审进入下一阶段——辩护人答辩。在这一阶段,辩护人将首先进行开场陈述,并将在开场陈述中简要说明将出示的证据,同时会说明以上证据将如何反驳控方主张。

如果被告不认罪(“Not Plea Guilty”),法律并不要求被告一定提供证据,也不要求一定要证明己方主张。但,通常来说,如果被告不认罪,辩护人一般都会或多或少地找出一些证据,其中,根据《1984年警察和刑事证据法案》(“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 1984”)第79条之规定,被告本人将作为第一个辩方证人被讯问。然后,辩护人将依次出示其他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包含且不限于一切被采信的传言证据、书证、物证和其他证人证言。和公诉人举证阶段一样,辩护人举证阶段也将按照辩护人主问、公诉人交叉盘问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总结陈词(“The Closing Speeches”)

「阿尔文·胡克斯在他的总结陈词中称,被告是个决意杀害他人并处心积虑实施自己计划的冷血杀手。他告诉法庭,宫本天道是受仇恨和彻底的绝望所驱使;对他自己失去的那块草莓地他已经垂涎多年,九月初,他发现自己可能永远失去它们了。......他决定结束那个挡在他和他垂涎的那块土地之间的男人的生命。他认定,如果卡尔·海因死了,奥莱就会将那七英亩地卖给他。

.....

内尔斯用缓慢而有节奏的语调尽可能清晰地重述了他所理解的事实......没有证据,内尔斯告诉陪审员,说明被告策划了一场谋杀或者他是为了制造血案才出海的。本案没有一点说明预谋谋杀的证据。没有一个证人出庭说明被告在卡尔死之前的几天里的思想状态。......」

辩护人举证结束后,公诉人阿尔文·胡克斯和辩护人内尔斯·古德莫德森将依次对法官和陪审团发表总结陈词。总结陈词是公诉人和辩护人说服法官和陪审团,并总结证据内容的最后机会。因此,无论是阿尔文·胡克斯还是内尔斯·古德莫德森,都需要兼顾逻辑和情感,以最有说服力的表达完成他们的总结陈词。

公诉人总结陈词会明显倾向于指出对他有利的点,并结合他的证据讲述公诉人版本的案件故事。阿尔文·胡克斯在总结陈词中重复强调了其提供的证人证言所证明的宫本天道具有谋杀卡尔·海因的动机——即希望要回“那块草莓地”。同时,多次提示陪审团宫本天道具有日裔系统,且精通剑道、在战争中杀人无数,以此来佐证宫本天道具有杀害卡尔·海因的能力。

而辩护人则将重点向陪审团指出控方陈述和证据中存在的逻辑、事实不一致、不合理和其他薄弱之处。比如,内尔斯·古德莫德森就在他的总结陈词中指出“并没有证据证明宫本天道存在杀人预谋”、“本案公诉人提起诉讼是基于你们会因为被告是日裔公民而视之为仇敌”,以此来反驳公诉人主张。同时,内尔斯·古德莫德森还对陪审团展开情感攻势:“你们只有这个必须作出的决定,你们每个人,各自。你会助长那与不公正合谋的冷漠力量,还是会全力抗拒这无休止的循环,做一个真正的人?以上帝的名义,履行你们作为陪审员的职责。判宫本天道无罪,让他回家和加入团聚。判他无罪释放,这是你们应该做的。”不仅如此,内尔斯还向陪审团提示,只要有一点疑点,就不应该判决宫本天道有罪。

八、法官总结(“The Summing-Up and Directing the Jury”)

 「卢·菲尔丁法官强打精神,拉了拉法官袍,目光转向陪审员。“本案审理,”他宣布,“到此结束,现在请你们退席,到为你们准备好的房间里去一起讨论一下,作出一个判决。先生们、女士们,本庭谨提醒诸位考虑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判定被告有罪,你必须确定该诉讼的每一个细节都没有疑点。不能有任何疑点,明白吗?如果你心里还存在疑问的话,你就不能判被告有罪。......”

“其次,”法官说道,“你们要记得该诉讼之专门目的。你们在此只能决定一件事情:即被告是否犯了一级谋杀的罪行,仅此。若你们认定他有其他罪行——如怀恨、攻击、杀人、防卫杀人、冷漠、激情杀人或二级谋杀——这些都与本案无关。问题仅在于你们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否犯了一级谋杀的罪行。......”」

双方总结陈词过后,对宫本天道是否构成谋杀罪的庭审终于告一段落。我们在前文曾提及,在英国刑事审判中,案件事实部分即被告是否构成被指控的犯罪,将由陪审团集体决定。而在庭审告一段落、陪审团开始单独评议之前,法官会为陪审团总结案件。这一过程被称为“法官总结”。

在“法官总结”阶段,法官会在法律观点和证据方面对陪审团进行指导,帮助他们理解案件事实。不同的法官所作的“法官总结”的风格亦不同,有些法官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明确自己对证据的态度和看法,而有些法官则会闭口不言自己的观点。但是,所有法官都必须向陪审团强调:陪审团只能根据案件事实决定被告是有罪的或者是无罪的。

“法官总结”通常会涉及到的内容可能包括:向陪审团说明陪审团是事实部分的唯一决策者,但必须接受法官关于法律观点和证据的指导;解释被告被指控的犯罪之定义及其构成要件;明确指出举证责任由谁负担和相关的证明标准;法官还可能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引导陪审团重点关注某些证人证言等;法官还会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的不同,引导陪审员关注依赖某类证据(比如关于某个证人品行方面的证据、传言证据等)作出决定可能带来的风险。

法官作出法官总结后,会要求陪审团退庭并通过讨论作出一个全体一致的结论。有些时候,陪审团在讨论过程中也会再次向法官询问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请教法官应该重点关注哪些证据。如果法官发现陪审团在提问时关注的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法官则会明确提醒陪审团只能基于有明确证据加以证实的事实作出判断。

负责决定宫本天道是否构成谋杀罪的12人陪审团中有11人都一致认为目前的证据足以证明宫本天道构成谋杀罪。但只有一名陪审员在多次讨论后仍然坚定不移地主张目前的证据并没有能直接证明宫本天道谋杀了卡尔·海因。也是他的坚持,陪审团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的决定。本书的结尾,宫本天道也最终因为新证据的发现(因为经过的巨轮引起的巨浪,卡尔·海因被海浪掀入大海溺亡)被无罪释放。

回看全书,《雪落香杉树》以一起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作为线索向我们展现了英美法系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的全貌。与我国刑事案件审判相比,英美法系刑事案件审判更多地采纳证人证言,并将证人陈述作为证据中很重要的一种类型;同时,陪审团制度使得事实审和法律审相对隔离。笔者认为,不同的审判制度之产生都受其所在的历史背景和社会需要影响,并不存在绝对的优劣之分。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并适当学习其他法域的相关制度必将有助于我国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笔者希望这三篇小文在一定程度上粗浅概括了英美法系刑事审判的流程和特点,也十分期待相关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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