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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数据交易合规系列研究之三——主要数据交易参与主体类型介绍

2022-03-17   李旻、刘曦

数据交易参与主体是指所有主动或被动参与数据交易活动的主体。对数据交易参与主体的分类和定位可以帮助交易双方及合规审查人迅速确定合规指引、提前为数据交易准备合规工作。虽然我国尚无针对数据交易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但对于数据安全、数据处理、数据分类已经出台多部多层级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交易参与主体可以按照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业链中的角色、数据交易主体所在行业领域及数据重要性、以及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生价值过程中的作用进行划分。

一、以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业链中的角色进行划分

数据交易参与主体包括产生原始数据的数据主体,对数据进行收集、标注、加工、分析、提供、公开的数据处理者,后者既包括数据交易所上市数据产品的提供者,也包括购买者,最后还有交易监管者。

原始数据的数据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其中自然人原始数据通常为个人信息,主流观点认为不具有市场流通性,且自然人参与数据交易的合规性审查难度较大,因此上海数据交易所应当暂时不会考虑选入自然人会员或自然人数据交易。

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可以以数据主体身份参与数据交易,但通常为保护商业秘密、信息安全并不会交易或提供完全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但并不意味着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够原始数据主体参与数据交易。广东省佛山市和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企业用电数据申请贷款,即是以原始数据主体身份参与数据交易的典型。虽然该案例并非上海数据交易所发生,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该案例的交易路径可以借鉴。

对于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数据产品交易而言,现有挂牌产品中法人、非法人组织主要是以数据处理者身份参与数据交易。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文件,数据处理者应当对被处理数据采取备份、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数据被泄露、窃取、篡改、损毁、丢失、非法使用,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常规性数据安全保障义务。除此以外,若处理数据为个人信息,数据处理者还应满足处理个人信息所必须的各类个人同意或完全不具有可识别性的要求。

二、以数据交易主体所在行业及数据重要性进行划分

按照数据交易主体所在行业及数据的重要性进行分类的方式虽然在逻辑上并不自洽,但符合数据安全保障的实务需求。此种分类方式实际以“数据”为核心数据本身可以根据行业进行划分,也可以按照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划分,或按照数据形成方式分为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相应地,数据交易主体也可以区分为电信数据交易主体、金融数据交易主体、汽车数据交易主体、医疗数据交易主体、一般数据交易主体、重要数据交易主体等。除第一部分的审查文件以外,还需考虑《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电信网和互联网数据安全评估规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垂直领域规范性文件对数据共享、委托处理、交易等方面的特殊规定。具体内容本系列将在数据产品合规审查部分予以展开

三、按照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生价值过程中的作用区分

按照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生价值过程中的作用区分,可以分为数据提供商、数据应用商及数据服务商,可统称为“数商”。

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常务副主任黄丽华在2021上海全球数商大会上曾将数商定义为:“数商是以数据作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对象或主要生产原料的经济主体,是数据要素价值的发现者和价值实现的赋能者,是跨组织数据要素的联结者和服务提供者。”

全国首发的数商体系是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标志性特色之一。根据官网介绍,上海数据交易所的“数商体系”涵盖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合规咨询、质量评估、资产评估、交付等多领域。因此除了上文所述的、真正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成为会员、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外,其他协助数据交易完成的数据服务商可能也会面临合规审查。

现阶段来看,至少为数据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接触数据产品的数据服务商存在合规性审查必要。例如,提供数据交付服务的数据服务商可能在数据交易订单形成后负责将卖方的数据集标注为符合买方需求的数据形式,提供数据信任基础设施服务的数据服务商可能需要在数据产品中嵌入产品代码、以便后续溯源。从服务内容来看,以上服务提供者都可以归类为数据处理者,并接受《数据安全法》等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制约。

《上海市数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本市支持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为数据交易提供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性、数据质量等第三方评估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专业咨询、数据经纪、数据交付等专业服务。该条规定在体系上并非“数据交易所”相关条款的下属条款,而是数据要素市场一章的首节首条,足见数据交易服务产业在上海数据要素市场构建过程中的战略地位。

准确定位是数据交易主体能够在产品挂牌过程中顺利通过合规审查的第一步。合规审查往往需要审查数据交易主体在数据产品挂牌前或购买前多年的合规情况,数据交易主体只有在定位准确的情况下才能有的放矢、避免错漏,以防耽误数据交易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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