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扫码分享

EN
首页>汉盛研究>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的双轨策略

中国企业应对337调查的双轨策略

2025-07-30


2025年6月6日,美国INGENIOSPEC,LLC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在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电子眼镜及其组件和相关充电设备(II)(Certain Electronic Eyewear Product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Related Charging Apparatuses (II))的中外企业13家违反了美国337条款,请求发起337调查,其中涉及的中国企业有九家,包括大疆、影目等在内众多知名企业。

通过检索显示,INGENIOSPEC, LLC公司名下有95件美国专利申请,其中多数已经期限届满,尚有18件仍处于有效状态。近年来,其多次提出337调查,被调查企业涉及Bose、Lenovo、TCL、雷鸟创新等多家知名企业。

若ITC最终裁定侵权成立,涉案企业将面临收到来自ITC颁发的排除令和禁止令,不仅被调查企业面临产品无法进口到美国,其他未被调查的企业的类似产品也无法进口到美国。这里也包括了已经进入美国的大量库存产品,将被要求销毁。

一边是337调查通知,一边是数百万美金的律师。初次遭遇的你,第一反应是什么?真正的生死考验从这一刻开始了!

惊慌失措,不知从何下手?

被天价律师费吓得想放弃美国市场?

侥幸心理,想着“我只是代工厂,应该没事”?

琢磨“换个公司名、换个壳”继续出口?

图片

如果以上任何一点戳中了你,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文!究竟如何才能高效、又低成本地应对337调查?




一 
377调查

一张可能让你永久失去美国市场的“红牌”

337调查的依据为《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主要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其核心特点包括:

1、程序紧迫

337调查中,被告需在收到立案通知后20日内提交正式答辩,否则可能面临缺席败诉的风险

例如在本案中,立案通知日为2025718日,通常ITC以快递方式送达境外(如中国)被告,可额外自动增加5天处理时间,也即答辩期限为2025812日前。

2337调查的救济措施严厉

若侵权成立,ITC可签发有限排除令或普遍排除令,以直接阻断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并且还可发布禁止令,以禁止在先已经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的销售。

并且,需要提及的是,由于337调查针对的是特定产品,因此,有关该特定产品供应链的所有企业均将受到波及。即使是定牌加工企业,本身并不向美国进行产品出口,其也将受到337调查的限制。而且,即使重新建立公司,只要继续生产和向美国出口的是相同产品,仍然会被加入到限制名单之内。

3、连锁反应

虽然337调查本身不会导致侵权赔偿,但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会在337调查的前后,提出知识产权侵权之诉。若在337调查中败诉,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侵权之诉的败诉风险,进而侵权赔偿、跨境资产冻结等次生灾害将接踵而来。




二 
流程拆解

从立案到终裁的生死18个月

337调查的基本程序包括提出申请、立案调查、立案与应诉、证据开示、庭前会议、听证会、初裁、ITC复审和终裁,其审理周期一般在18个月内完成。

图片

此外,仲裁后还设置有总统审查程序,但是基本对案件无实际影响。若对终裁不服的,可以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以获得救济。

需要提及的是,337调查伊始,ITC下属的行政法官和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会进行立案调查,只有初步判断符合要求的案件才会决定立案。因此,一旦立案,基本不存在要求ITC撤销案件的可能性被调查的企业如果不在法定时间内应诉,ITC作出缺席审判。




三 
化危为机!

拆解高效低成本应诉的“组合拳”

1、快速响应

鉴于被调查企业必须在收到立案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提交答辩状,否则ITC将进行缺席审判,被调查企业败诉风险巨大,进而将面临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等严厉处罚,因此,被调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组建国内外专业团队

被调查企业应当火速组建专业的国内外应诉团队,核心是聘请经验丰富的美国337调查诉讼律师团队(出庭律师),并搭配了解贵公司业务和技术的中国专利律师团队。团队需在极短时间内熟悉案情、了解技术、制定初步策略。

另外,通过有技术背景的中国律师团队参与,不仅可以对美国律师的工作内容进行二次核查,还有助于借助中国律师与中国企业的沟通优势。在证据开示阶段,替代美国律师完成技术比对等具体工作,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应诉成本。

3、积极应对和抗辩

在应对337调查时,被调查企业可以考虑从多个角度进行不同的应对和抗辩措施,包括准备不侵权抗辩、无效抗辩、规避设计等。以下对其进行简要说明。

1不侵权抗辩

根据对方的侵权指控,我方需要判断产品是否落入对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基于此,可以准备权利要求比对表,并进行相应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的分析,以进行不侵权抗辩。

在此过程中,需要考虑潜在的非侵权抗辩,包括考虑是否存在禁止反悔原则、权利用尽原则、以及默示许可等适用的条件。

总之,最基础的应对方式就是提出我方产品不侵犯对方专利权的相关理由,并予以举证和阐述。

2)无效抗辩

除了不侵权抗辩之外,还可以考虑的是无效抗辩,也即说明对方的权利不具有稳定性,是可以被无效的。

在进行无效抗辩时,需要提供具体的现有技术与权利要求的比对表,并向法官证明涉案专利存在被无效风险,但是这种技术比对要求非常严格。

此外,被调查公司也可以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双方复审或授权后复审,以对对方进行威慑,且若成功无效专利可彻底消除风险这些程序较为复杂、成本高、耗时长并非当下应对337调查的首选

3)和解与规避设计

若经过前期调查,发现侵权风险较高,则可协商专利许可或赔偿,避免高额诉讼成本。这就需要被调查企业权衡和解成本与市场损失,选择最优方案。

同时,也可考虑快速开发并验证不侵权的替代设计方案,以期促成和解。并且,替代设计方案若不构成侵权,即使败诉,该替代方案也可继续向美国市场出口。

4、联合应对

必须提出的是,整个337调查程序极为复杂,且时间要求严格,企业在进行应诉时成本耗费巨大。且对于初次面对337指控的企业而言,极有可能因为不熟悉其流程和各阶段的要求,造成不利的后果。

为此,对于初次应对337调查的企业,可以考虑与其他企业联合应对,尤其是有经验的龙头企业,从而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胜诉概率。

当然,在联合应对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披露自身的各项信息及商业秘密。因此,联合应对的方式尤其适用于自身非主要产品面临侵权指控的情况




四 
防患未然

3大策略把377风险扼杀在摇篮!

337调查的成本费用和繁琐的流程对于企业而言是重大的挑战,那么是否有方法可以降低遭遇337调查的风险呢?本文提出以下主动积极的预防方案,有助于降低企业遭遇337调查的风险。

1、实施自由实施检索(Freedom to Operate, FTO)

定期(特别是新产品上市前或主力产品升级后)聘请专利律师团队,针对目标市场(尤其是美国)进行专利FTO检索与分析,主动识别产品是否存在侵犯美国有效专利的风险,评估侵权可能性及规避设计空间,是降低337调查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FTO检索与分析,企业可以预先发现侵权风险,并做出规避设计、提前获取授权等方案举措。

有些企业会觉得委托专业机构做FTO检索费用昂贵,但相较于337调查中数百万元美金的律师费而言,其性价比可谓是非常之高。

2、强化供应链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要求一级供应商提供所供零部件/技术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并要求供应商签署不侵权的保证条款,约定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技术导致侵权,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鼓励并要求供应商向其二级供应商传递同样的合规要求。

由此,可以降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3、建立专利监控预警系统

持续监控主要竞争对手、非专利实施实体以及行业核心技术在美国的专利申请、授权、诉讼动态。由此,可以及时发现潜在威胁专利,为提前进行规避设计、启动专利无效程序或主动寻求许可谈判争取宝贵时间。


 结语 

337调查程序复杂、时间紧迫,企业需迅速反应,借助专业律师团队制定全方位策略。首次应对时,切忌慌乱,应聚焦侵权分析、证据准备和抗辩路径,同时评估和解与规避设计的可行性。

与此同时,337调查既是危机,也是检验企业知识产权实力的试金石。正如大疆在多次337调查中反败为胜的案例所示,专业律师团队、快速响应和技术储备是破局关键。长远来看,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防控,才是避免337调查的根本之道。

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