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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丨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

2024-09-12   姚冰团队

本文为东盟知识产权系列文章的第二篇。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东盟知识产权概述”中,我们已对东盟知识产权的总体状况进行了初步概览,并简要阐述了中国企业在该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以及参与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

1、在知识产权布局方面,以长三角企业为例,新加坡是最为众多国内企业青睐的国家,其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也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较多的国家,其他国家则相对较少。
2、在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存在着商标抢注和侵权风险较为突出的现象,而专利侵权风险则相对较少,这体现了东盟地区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同时也提示我们,中国企业在出海前进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是十分必要的。
3、对目标商标进行全面性调查和系统性梳理,有助于为企业的投资、并购等商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技术尽调报告的出具可以有效减轻侵权赔偿责任。
4、在东盟地区进入特许经营行业需要申请人提供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
根据前文的介绍可知,东盟地区各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中国企业向东盟地区的商业布局也在不断增加。然而,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知识产权的合规保护尤为关键。目前东盟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而言,其法律体系仍有待完善。并且,东盟各不同国家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执法效率存在差异,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中国企业出海的风险。
为此,在本篇中,我们将接续上文为读者进一步介绍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


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面临的挑战

(一) 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制度存在差异
首先,东盟各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制度与中国相比存在差异,例如,中国专利法中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而新加坡和文莱则仅保护发明和外观设计又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商标保护动态图形和全息图,而中国商标的保护客体中则不包含这些内容。这些差异使得中国企业在进行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布局时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规划。
与此同时,不仅与中国相比存在差异,东盟各国的法律制度亦有区别,企业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面临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同样以专利类型为例,与新加坡不同,马来西亚设置有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然而马来西亚对实用新型的定义又与中国不同。
并且,由于东盟各国受西法诸国的影响不同,立法理念亦有区别。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受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影响,沿袭了英美普通法的传统,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比较重视判例法的地位。然而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以成文法为主。
由此可见,东盟各国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并且在实际中基于各国情况的不同,其保护力度和监管效率亦有差别,因而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并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和使用时,需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法律规定做出适应性地应对。

(二)在东盟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意识较弱
由于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点,中国企业所持有的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往往无法延伸至东盟地区,由此中国企业需要在中国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东盟地区的知识产权布局。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向东盟的出海,其在东盟地区布局的知识产权数量正在提升。这既是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成果之一,也体现了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以上海和安徽省的企业为例,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布局数量统计可见表1.1和表1.2。

表1.1 上海和安徽企业东盟地区商标申请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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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上海和安徽企业东盟地区专利申请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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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虽然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的知识产权布局数量正在不断增加,但相较于中国企业在欧美国家的知识产权布局,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的知识产权布局数量仍然较少。
一方面,这是由于前述提及的东盟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较不尽相同,给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带来了一定的法律挑战,也降低了布局的意愿,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日益紧密,但一部分中国企业可能仍更关注于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商业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他们可能过于关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而忽视了在东盟地区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保护工作。这种疏忽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东盟地区处于无保护状态,更容易受到侵犯。
应当注意的是,在全球贸易中,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贸易壁垒之一。在东盟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将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竞争、纠纷和壁垒,降低国际贸易的风险。
为此,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前,提高知识产权布局意识,更全面地研判和规划在东盟各个国家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布局,以提高中国企业的海外竞争力。

(三)自有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较高
近年以来,中国在航天、高铁、5G通信、人工智能等多个科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体现了中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由于中国在许多领域的技术和经济实力领先于东盟多数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成为了一些不法商家或竞争对手的目标。他们可能通过抢注商标、盗用和仿冒产品、抄袭核心技术等手段来牟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东盟地区庞大的华人社群不仅与中国文化有着深厚的渊源,而且与中国企业有着密切的经贸往来。这种联系使得他们更容易接触到中国企业的商业信息、技术秘密和产品信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信息可能被不当利用,导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发生。
再加以前述提及的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与保护力度不一、以及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时,往往对知识产权布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原因,都为不法者在东盟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中尤其需要提出的是,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遭遇商标抢注的案例屡见不鲜。抢注者往往利用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在中国企业尚未在目标国注册商标前抢先申请,从而阻断中国企业的进入或谋取高额利益。譬如,瑞幸咖啡在泰国遭遇商标抢注并维权失败,导致其在泰国市场的扩张受阻,又如前文提及的大白兔奶糖商标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被抢注、拼多多商标在泰国被抢注等情况。
因此,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时尤其要注意商标抢注情况。在与当地经销商进行合作时,应当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并对当地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监控和尽调,以及时通过异议等程序阻碍抢注商标的顺利注册。
而对于技术成果方面,我们也建议我国企业在进行技术出口前,进行充分的技术尽调活动,以了解当地的技术情况并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同时也对侵权者的知识产权布局及时通过异议、撤销和无效等手段进行干预,以免影响企业自身的商业拓展。
总之,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时,应考虑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基本策略。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进行严格的约定,与东盟当地的合作方签订详尽的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并明确约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适时做好知识产权尽调,用以及时获取当地的知识产权布局情况,并对商标抢注等情况进行干预。
目前,东盟区域的部分国家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执法效率较低,增加了企业维权的难度,但这就要求我国企业更加积极地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应对上述挑战与问题,本系列的后续文章将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知识产权维权两个方面对东盟十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制度逐一进行相关介绍,以期帮助中国企业可以了解东盟各国的不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基于相应国家的制度进行及时的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应对和知识产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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