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盛法评 | 用人单位反家庭暴力合规管理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订简评
每年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反家庭暴力是每一个个体都应关注的议题,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并发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妇女权益保障法》此次修订新增用人单位作为反家庭暴力的责任主体,因此,《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用人单位需要认真对待反家庭暴力这一议题,建立有效预防和制止相关情况发生的合理机制。
一、企业反家庭暴力的义务来源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五条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属于反家庭暴力的责任主体。
而各个地方法规也发布反家庭暴力条例,为用人单位反家庭暴力义务做出规定。例如《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员工行为规范,及时做好本单位人员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对本单位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有制止、处理其员工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定义务,包括调解劝阻、批评教育等。若家属向企业投诉遭到其员工家暴,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职责范围内处理员工家庭暴力问题,并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二、企业反家庭暴力与用工管理的边界
从《反家庭暴力法》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法律总体呈现出对各个主体反家庭暴力义务提出愈加严格的要求,但所言及“职责范围内”未有明确规定,不免给企业用工管理带来难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具有组织、经济及人格上的从属性。但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应该是有边界的,仅限于用工管理范畴内,如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管理,对员工个人生活的限制不被允许。而家庭暴力本质上是对个人的侵权行为,属于员工私人生活范畴。家庭暴力作为个人行为,企业并没有干预的权利。但是,当员工的个人行为扩大影响至企业生产与用工,便与企业管理权有了交织。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家暴产生影响的大小,调整用工管理方式,具体结合员工行为性质、影响范围、制度约定等因素确定处理方式。当员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当员工因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时,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不能出勤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存在违法解除风险。当员工实施家暴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但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企业的处理也将成为焦点。对员工处罚过轻不免被公众讨伐,直接解雇极易陷入争讼情形,且有违法解除的风险。于企业而言,实乃两难局面。员工的家暴行为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时,建议根据影响程度确定不同程度的处理方式。
三、反家暴机制的合规建议
基于企业外部风险防控视角,员工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曝光后,企业形象难免下滑,其商誉、声誉受到损害,社会评价降低;基于企业内部用工管理视角,径直解雇员工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反家庭暴力机制应当融入企业日常管理,作为用工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健全员工法治意识
反家庭暴力应从源头做起。企业应当通过塑造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从思想上杜绝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理念,提高员工的法治意识。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将反家庭暴力理念融入其中,建立一个友好向善的企业氛围。在平时员工培训讲座中,可邀请当地妇联、工会、律所等组织到企业进行反家庭暴力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畅通处理反映机制
若员工的家暴行为未得到及时处理,事态恶化后对企业伤害极大。避免事态膨胀也是重中之重。一方面,企业可以建立投诉检举机制,公布责任部门的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受害人寻求帮助。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应急反应机制,一旦企业发现员工家暴的情况,可第一时间予以介入,进行调解劝导,为受害人提供帮助,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三)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是其用工管理的依据,建议将禁止员工家庭暴力明确纳入其中。以员工实施家庭暴力后所产生的影响程度,衡量惩戒标准。例如对于员工家庭暴力行为被曝光,导致企业受到负面评价,客户流失的,可将其列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之情形。后续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雇员工,也有“章”可循。同时注意,企业规章制度应符合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形式公示的要求。对于行为影响较轻的,可对应批评、警告等相对柔性的处理方式。
四、总结
家庭和谐是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家庭暴力应持零容忍态度。反家庭暴力,企业责无旁贷。《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在预防和制止员工家庭暴力问题上任重而道远,建议用人单位应健全反家暴机制,合法合规用工,在避免用工风险的同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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