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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英国刑事审判庭审流程梳理——从《雪落香杉树》谈起(上)

2022-04-14   范一维

杉阴覆盖的小岛圣佩佐正值冬季,一场毫无预兆的暴雪笼罩了整个小岛,但和天气相比,更让岛上居民压抑的是法院正在进行的针对日裔渔民被告宫本天道,罪名为谋杀的庭审。因为这是四十六年以来小岛上唯一一次谋杀罪指控。美国作家戴维·伽特森的《雪落香杉树》以针对宫本天道的三天庭审过程为主线,讲述了两个民族、一场战争和一个复杂的爱情故事,展现了情感与道德选择,爱与宽恕等多个主题。本文将从这个悬念迭起的庭审过程谈起,结合笔者对英国法的粗浅理解梳理英美法系刑事审判的流程及相关制度。

一、治安法院(Magistrates' Court)还是刑事法院(Crown Court)?

第一章 被告人宫本天道傲然端坐,刻板却不失优雅。他的手掌轻柔地搁在被告席的桌面上——在一场对于他的审判中,这是他所能保持的最为超脱的姿态了。......卢挨林·菲而丁法官的审判室位于这个岛县法院三楼一条潮湿风凉的廊道的尽头......这里色调灰暗,陈设简陋——狭窄的旁听席、一个法官席、一个胶合木搭建的陪审席,以及桌面磨损严重的被告席和原告席。”

在英国,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首先由治安法院受理,但并非所有案件从开始到结束都在治安法院,案件最终由哪个法院审理将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刑事案件会根据其严重程度被划分为简易罪(Summary-only)、公诉罪(Indictable-only)、或可双向审判罪(Triable either way offence)。

简易罪是指由成年人实施,只能由治安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最不严重的犯罪,比如普通袭击(Common Assault)。简易罪在治安法院通常由一名裁判官(Magistrates)或三名治安官(Lay Magistrates)审理。裁判官一般由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或代理地方法官(Deputy District Judge)担任。治安官并不被要求具有任何正式法律执照,但是他们通常会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简易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被要求说明认罪(Plea guilty)或者不认罪(Plea not guilty),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法院将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法院将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于单一的简易罪而言,治安法院只能最多处以六个月的监禁。

相对的,公诉罪是由成年人实施,依起诉书按正式起诉程序审理的犯罪,一般是严重犯罪,比如抢劫罪、谋杀罪等可判死刑的犯罪。公诉罪只能在刑事法院由法官进行审理。如果一个案件属于公诉罪,治安法院将根据《犯罪与混乱法案》(Crime and Disorder Act1998)第15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刑事法院审理。刑事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可能包括:高级法院法官(High Court Judge)、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和书记官及助理书记官(通常是兼职的司法工作人员)。

而双向审判罪是严重程度中等的一类犯罪,它们既可以在治安法院审理,也可以在刑事法院审理。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该案件将继续留在治安法院审理;但治安法院有权在其认为判处的刑罚可能超过权限的情况下决定将案件转移至刑事法院审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治安法院将召开一次分配听证会(Allocation hearing)来决定是自己审理还是移送刑事法院审理。

宫本天道被指控谋杀了白人渔民卡尔·海因。谋杀罪作为严重犯罪,属于公诉罪。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针对宫本天道即将开始的庭审发生在刑事法院,也有理由认为卢挨林·菲而丁法官是一位高级法院法官或巡回法官。

二、陪审团(Jury)和法官(Judge)

 “第一章 陪审员们专注而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想要努力搞清事情的状况。男陪审员们——两位菜农、一个退休的捕蟹工、一个簿记员、一个木匠、一个造船工、一个杂货店主和一个左口鱼帆船水手——都穿着正装,打着领结。女陪审员们都穿着星期日的礼拜服,包括一个退休的女招待,一个锯木厂书记员,两个紧张的渔民妻子,以及一个略显另类的美发师。”

谈起英美法系庭审,除了带着白色假发套的大法官、大律师以外,经常被津津乐道的还有刑事案件中的陪审团(Jury)制度。但实际上,并非所有刑事案件的庭审都有陪审团的参与:由治安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简易罪和经决定由治安法院继续审理的双向审判罪,没有陪审团共同审理,而是由裁判官或治安官单独决定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只有由刑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公诉罪和经决定由刑事法院审理的双向审判罪,才会有陪审团共同参与案件庭审。在此情况下,陪审团将和法官共同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

公诉罪的审判被明确地分为事实和法律两个部分,并分别由陪审团和法官决定。陪审团将集体决定公诉罪的犯罪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电影电视作品中我们常常听见陪审团高喊“Guilty”或者“Not guilty”。陪审团通常由12名陪审员组成。根据《陪审团法案》(Juries Act 1974)关于随机组成陪审团的要求,12名陪审员将从刑事法院宣召来提供陪审服务的20名及以上陪审员中随机选择。法院的行政人员将随机从写有陪审员姓名的卡片中抽取12个卡片。一旦选定,陪审员们将被要求作陪审员宣誓。

陪审团将列席陪审席,并听取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在陪审团集体决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之后,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刑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在庭审中对陪审团就事实部分的决定毫无影响力,相反,法官在陪审团进行合议之前所作的“法官总结”(Judge’s Summing-Up)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指导陪审团的合议。本文将在之后更为详细地就此进行梳理。

宫本天道被指控的谋杀罪属于公诉罪,所以12人的陪审团将参与审判,并最终经过合议作出“Guilty”或“Not Guilty”的决定。

三、控方指控

 “第二章 公诉人阿尔文·胡克斯那天传唤的第一个证人是县治安官阿尔特·莫兰。在卡尔·海因死的当天,也就是九月十六日早上.....他的副手阿贝尔·马丁森通过新购置的无线电设备向他报告说有人发现卡尔·海因的渔船苏珊·玛丽号漂浮在白沙湾的时候,他和窦克思女士惊讶地对视了一眼。......‘请你把整件事件的经过向法庭讲述一遍,’ 阿尔文·胡克说,‘九月十六日上午发生的事。’.....他们从渔网中捡出几十条鲑鱼、三根折断的树枝、两条狗鱼、一团盘曲的海藻,以及一群卷入网中的海蜇,然后卡尔·海因的脸便露了出来。......他们把卡尔·海因从海里拉了上来......卡尔·海因的头颅在左耳上方的位置被撞碎了。骨头已经破碎,在脑袋上留下一个凹痕。”

在组成陪审团后,英国刑事法院的庭审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The Prosecution’s Opening Speech)正式拉开序幕。公诉意见通常将包括:简单陈述并概括案件事实,说明指控的事实和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向陪审团说明公诉人负有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简要解释相关法律观点,但需要明确法官将最终就法律问题进行裁决;明确将出庭作证的证人并简要陈述证人拟证明的事实。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之后,公诉人申请出庭的证人将进行按照以下顺序作证:公诉人主问(Examination-in-chief by the prosecution advocate),辩护人交叉盘问(Cross-examination by the defence advocate),(有必要的情况下)公诉人再次讯问。需要说明的是,通常来说,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都需要证人做证人陈述(Witness Statement)并提交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盘问证人的权利被损害,只要是在指控中列明姓名的证人都必须出庭,公诉人亦有义务保证其提及的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县治安官阿尔特·莫兰将首先接受公诉人阿尔文·胡克斯的主问,这些问题的目的都是为了让阿尔特·莫兰说出某些可以支持控方指控的内容,而并不是为了确认某些事实。鉴于篇幅原因,我们将在下篇继续梳理公诉人的主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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