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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动态月报(2023年9月)

2023-10-10   褚振亚、郭艺晨

看点索引

一、新法新规

  •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9月1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 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 9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

  • 9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9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 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 9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9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

  • 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 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 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秘书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

  • 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 9月12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9月13日,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 9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 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 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

  • 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

  • 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

  • 9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 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

  • 9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 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 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数据的通知》。

  • 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

  • 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9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 9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 9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 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新闻资讯

  • 9月1日,聚焦“引才、聚才、留才、暖才、优才”等五大主题,张江国际社区迎来夜间人才生活共享市集,张江人才服务主题月活动同步启动。

  •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 9月4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部署,构建结构完善、布局优化、品质卓越的卫生健康设施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世博会文化博览区规划建设。

  • 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

  • 9月5日,“促进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发布暨集中签约会”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举行。

  • 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 9月7日,外滩大会在上海揭幕。

  • 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公开推介4894个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

  • 9月9日,由上海市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编撰的《上海科技金融生态年度观察2022》在2023浦江创新论坛上发布。

  • 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

  • 9月11日,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海地区活动在青浦区拉开帷幕。

  • 9月11日,2023年全球跨境技术贸易论坛系列活动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举办。

  • 9月12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 9月12日,上海市政协召开“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情况”专题通报会。

  • 9月13日,上海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举行。

  • 9月14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正式启动。

  • 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启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十周年建设有关情况。

  • 国家邮政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召开推进会,持续深入推广应用隐私运单,全力保障邮政快递领域信息安全。

  •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

  • 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第二次中小企业圆桌会议,围绕发挥中小企业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作用,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研究推动中小企业与重点行业协同发展的工作举措。

  • 9月19日,“上海·临港杯”人工智能全球创新大赛暨港澳大学生创客马拉松启动。

  • 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

  • 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读经济形势和政策。

  • 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英文《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

  • 9月20日,2023“投资上海·相约工博”招商合作推介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

  • 9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 9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 金融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

  • 9月25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部署,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托育服务发展,做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 9月26日,浦东新区召开新就业群体保障政策通气会。

  • 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

新法新规

1、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全面总结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重点对民事诉讼法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编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具体来说,一是修改管辖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二是顺应国际趋势,增加平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等相关条款;三是进一步修改涉外送达的相关规定,着力解决涉外案件“送达难”问题,提升送达效率,切实维护涉外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涉外民事案件司法协助制度,增设域外调查取证相关规定;五是完善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承认与执行的基本规则。

同时,此次法律修改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对民事诉讼领域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

https://mp.weixin.qq.com/s/oYZdfpNEQVUqKjaeRcEqYA

2、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完善行政复议范围有关规定,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增加规定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例如: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等。

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是行政复议的制度基础,此次修订行政复议法,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等。

https://mp.weixin.qq.com/s/JYdh033TNPi0X4RVbTlvTg

3、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外国国家豁免制度的法律,为我国法院管辖、审判以外国国家为被告的民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共23条,主要规定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确立外国国家管辖豁免的原则与例外。首先确认外国国家原则上在我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同时明确我国法院可就外国国家六类非主权行为引发的诉讼行使管辖权,如涉及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相关非主权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引起的诉讼等。

二是确立外国国家财产免于强制措施的原则和例外。首先规定外国国家财产在我国法院原则上免于强制措施,但对于外国国家的商业活动财产,我国法院可在一定条件下强制执行。

三是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和例外。该法适用于外国国家,包括三类:国家本身,国家的机构和组成部分,以及代表国家行使主权权力的个人和实体。

四是确认外交部在处理外国国家豁免案件中的作用。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就有关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向法院出具证明文件,二是就涉及外交事务等重大国家利益的问题出具意见。

五是规定对等原则。外国给予我国国家及财产的豁免待遇低于该法规定的,我国实行对等原则。

六是明确了适用于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

http://new.fmprc.gov.cn/web/wjb_673085/zfxxgk_674865/zcfg/fl/202309/t20230901_11137076.shtml

4、9月1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能否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制定的社会保险法,设专章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险经办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从法律制度上加以细化和完善。

《条例》共7章63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是紧扣社会保险法,明确条例调整范围。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二是明确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记录和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及时进行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要求经办机构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明确社会保险经办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是减少证明材料,明确办理时限。加强有关部门与经办机构信息共享,明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缩短社会保险经办时限,明确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要求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便利。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要求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要求主管部门对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监督。要求主管部门畅通监督渠道,经办机构公开有关信息。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9/content_6901383.htm

5、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制度规则,统筹活力与秩序,更好地规范服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第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细化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服务企业发展,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细化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名称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明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细化完善企业名称组成要素规范要求,明晰规范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相关要求,更好服务和引导企业名称申报。强化信息化支撑服务,规定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进行自动比对,依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作出禁限用说明或者风险提示。

二是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规定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为严格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三是强化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规定使用名称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细化完善登记机关纠正企业名称的程序。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申报和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区分主观过错、情节和后果,设定不同的法律责任。

四是健全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增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专章,细化企业名称争议具体规则和程序规范,完善企业名称合法权益救济措施。明确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争议进行审查时,应当依法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明确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企业名称争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简易裁决程序。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办法》规定,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宣传解读,严格落实责任,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支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1371.htm

6、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公告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2000.htm

7、9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盘点核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开展2021年以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大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看是否存在申请后超期未受理、受理后超期未审核、审核后超期未拨付等问题,优先保障中央确定的各项补贴政策,优先落实困难人员的兜底线政策。对政策未落实、补贴到位慢的问题限期整改。

《通知》提出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纳入范围,按月开展数据比对,主动向符合条件的推送政策内容,加快审核发放。通知强调,要突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将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打包落实政策。《通知》还围绕集中开展就业政策分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2028.htm

8、9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具体清单内容详见下方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904/a223491d37df4c2e89b070f11b3f262e.html

9、9月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称,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告》指出,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要求,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2073.html

10、9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新疆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自2024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制度。

《通知》提出,各试点地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要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要求,规范开展电子证照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证照赋码,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切实做到照面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各试点地区发证机关应当在辖区内安装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书时,同步注销相应使用登记证书。

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设统分结合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实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省级主管部门统建信息平台的,要注意做好与市、县级发证机关电子签章的对接;市、县级主管部门分建信息平台的,省级主管部门需在统一赋码和信息归集等环节发挥纽带支撑作用,推动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动,避免“数据孤岛”,确保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顺利实施。

各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量、实时归集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数据,将新制发的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并动态维护证书变更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关联的微信小程序,向全社会提供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同时向各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享电子证照信息,实现电子证照跨省互通互认、数据互联共享。

《通知》要求,参与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系统升级和联调测试工作,出台辖区内纸质证照转换电子证照实施细则,主动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办事指南。未参与试运行工作的地区要积极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于2024年6月1日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发放准备工作。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2191.htm

11、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落实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要求,有序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对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业务调整、产品管理、保单转移等进行明确,对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统筹做好客户信息确认、加强系统建设,以及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保险公司业务操作、公告通知、信息报送等提出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依法合规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协调指导,督促行业妥善做好衔接各项工作,推动个人养老金持续健康发展。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2293.htm

12、9月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2899.htm

13、9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工业元宇宙发展初见成效,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形成一批标杆产线、工厂、园区。

《行动计划》显示,从三方面入手培育三维交互的工业元宇宙。一是探索推动工业关键流程的元宇宙化改造,建设工业元宇宙基础通用模型数据库,打造高精度、可交互的工业虚拟映射空间。二是加快重点行业工业元宇宙布局,针对家电、汽车、船舶、航空航天、重大技术装备、电子信息制造等离散型制造业,加速实现基于工业元宇宙的跨行业协同。三是探索工业元宇宙创新应用模式,建设工业元宇宙数字身份管理平台,构建全链路可信识别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工业数据要素资产化,打造工业数据资产服务平台,探索工业数据确权、定价、交易和流通机制。

《行动计划》提出,工业元宇宙要赋能产线、工厂和园区;推动人、机器、数据等关键要素融合,构建虚实结合的产线数字孪生体;布局建设工厂级元宇宙平台,打造低时延、高保真、智能决策的数字孪生系统;打破传统时空限制,促进虚拟空间集聚,发展虚实结合的新型园区建设模式,提升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布局能力。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023.htm

14、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

《通知》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优化资本计量标准,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通知》优化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保险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偿付能力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质效。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251.htm

15、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为企业标准化工作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激发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

《办法》提出,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代替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与备案制相比,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一项标准,仅仅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并且不需要任何费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在监管方面,《办法》明确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无事不扰”,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

此外,《办法》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和服务力度。加大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标准奖励力度,支持将先进企业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丰富标准化服务供给,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参加国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政府和国际标准制定提供便利。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288.htm

16、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的首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合规指导性文件,对提升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聚焦经营者集中监管特点以及企业合规需求,从合规风险、合规管理、合规保障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有益参考。企业可以根据经营规模、管理模式、集中频次、合规体系等自身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增强合规管理能力。

作为推进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指引》体现以下特点:一是突出以服务为宗旨,《指引》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了解企业合规情况并给予必要支持,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二是突出以实效为基础,《指引》重在实现合规效果,不强制要求企业单独建立经营者集中合规制度,避免增加额外合规成本。三是突出以企业为中心,《指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企业管理模式的差异性以及从事投资并购的频繁程度,在合规建设方面给予企业足够灵活度。四是突出以问题为导向,《指引》首次引入案例说明,帮助企业更好理解投资并购各环节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合规宣传和培训,适时遴选推广合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竞争合规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健全经营者集中合规评价体系、风险预警提示机制以及常态化沟通机制,更好服务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364.htm

17、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秘书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婚宴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内容纳入婚宴服务协议,引导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优化婚宴菜单,合理搭配菜品数量和分量;鼓励婚宴服务经营者提供多种供餐形式,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引导消费者餐后打包。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和文明办要加强制度供给,强化对婚宴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做好新人结婚登记时的提示提醒,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促进制止餐饮浪费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通知》明确,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婚宴服务经营者实行全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既保证食品安全,又减少食材不必要的损耗;引导婚宴服务经营者使用统一样式的公共餐具并提高公共餐具使用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373.htm

18、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精神的重大举措。《意见》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突出以通促融、以会促融、以情促融,善用各方资源,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体来说有三大方面、六个重点。

以通促融方面。一是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的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的连接通道,完善区域物流集散体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输航线,为两岸同胞的往来闽台和台胞在闽的停居留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走访交流,了解大陆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惠促融方面。一是在支持台胞来福建求学、研习、就业以及便利在地生活、扩大社会参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欢迎更多的台湾学生、教师、医师以及专业人士来福建,实现更精彩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理想。二是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支持更多的台胞企业参与闽台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合作,特别是欢迎广大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来福建扎根发展,共享大陆发展机遇。

以情促融方面。一是深化闽台社会人士的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闽台两地的民间组织、智库以及宗教界等开展常态化交流,鼓励两岸同胞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扩大闽台青年共同的“朋友圈”和“事业圈”,促进文化领域的融合发展。二是支持福建各地发挥各自对台交流合作优势,鼓励厦门、福州、金门、马祖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发展,推动福建其他地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实践。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3538.htm

19、9月12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办法》明确实施机关,划定管辖权限。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处罚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明确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办法》要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压紧压实执法责任,保障校外培训执法取得实效。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既强化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超越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督促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查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454.htm

20、9月13日,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

《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五年。根据《办法》,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政策设计、预算编制、分配下达、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申报分解、使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办法》明确,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纳入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范围。

为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促进形成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环境,《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

此外,为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691.htm

21、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基本准则》共五章二十九条。一方面,围绕基本要求、依法执业、信息报送、实名执业、诚信执业、执业原则、质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承接与业务实施中的合规执业、流程管控和质量管理设定基本标准。

《职业道德守则》倡导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道德引领、信用约束和稳健经营,从诚信守法、廉洁从业、客观公正、独立审慎、专业能力、信息保密、数据安全等方面明确十二条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禁止行为。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699.htm

22、9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强化本次揭榜挂帅任务的科学合理评估,及时发布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入围揭榜单位,引导地方出台一系列配套激励政策,同时建立健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分批次、分领域协同推进机制,同步研究加快布局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揭榜挂帅的相关工作,引导地方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特色领域先行先试、率先发展。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3897.htm

23、9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安排,旨在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

近年来,网络侵权信息时有出现、屡禁不绝,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侵害网民网络合法权益,社会反映强烈。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是网信部门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指导意见》,对推动网络生态治理,更好维护保障广大网民网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两大任务。一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要求各地网信部门把握举报受理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建立网络暴力信息举报快速处置通道,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加强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二是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要求开设线上涉企举报专区,健全举报查证机制,强化举报政策指导,重点受理处置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违法网站和账号,优化网上营商环境,支持各类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网信部门优化举报服务,完善制度规范,统一研判标准,强化技术支撑,健全处置机制,满足广大网民多层次多样化举报需求。要求各地网信部门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完善分级分类处置举措,建立“限时加私”“争议标签”等工作机制,提升处置效果;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惩处力度。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4144.htm

24、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

《意见》围绕制造业典型产品的关键技术、物料清单、重点生产企业等技术供给线,以及研发设计工具、生产制造装备、标准、质量等技术支撑线,构建系统化、标准化的技术体系,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体系化竞争新优势,实现高水平产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是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建设制造强国的重点任务之一。按照谋划3年、展望5年的时间表,《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是到2025年,要形成一套科学适用、标准规范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方法,基本建立涵盖制造业各门类重点产业典型产品的技术体系,分类分级建立短板技术攻关库、长板技术储备库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库。第二阶段是到2027年,要建成先进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全面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通的技术体系网络。技术体系全面应用于产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为制造业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还提出了六大方面应用,包括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支撑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支撑区域产业发展以及支撑企业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4629.htm

25、9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

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22条举措的发布将极大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为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5617.htm

26、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基本规则》主要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以及现货与中长期、辅助服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统筹衔接。适用于采用集中式市场模式的省(区、市)/区域现货市场,以及省(区、市)/区域现货市场与相关市场的衔接。

《基本规则》包括十三章129条内容及名词解释附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路径。《基本规则》明确近期重点推进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以“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加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衔接,畅通批发、零售市场价格传导,推动新能源、新型主体、各类用户平等参与电力交易。中远期现货市场建设要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运行要求,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高效衔接,形成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的市场环境,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市)/区域市场融合,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全面建成。

二是规范电力现货市场机制设计。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规范市场限价机制,明确价格限值的确定与修改原则;促进市场衔接,提出现货与中长期、辅助服务交易衔接的原则性要求;细化市场结算管理,明确结算流程及结算方式。

三是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要求。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要依序开展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并从规则体系、信息披露、技术支持系统、人员培训、计量管理、市场干预等方面规范了各阶段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保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是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相关名词术语。通过名词解释,对部分电力现货市场相关的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解决了专业术语中存在的一义多词或一词多义、含义不清的现象,例如对电能量批发市场有多种说法,现在统一明确为发电企业和电力批发用户或售电公司之间进行电力交易的市场,具体包括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种交易方式。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4881.htm

27、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借鉴相关部门、地方先行先试经验,共同出台《意见》,以破解首台(套)招标投标“入门难”问题,推动首台(套)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关于规范招标要求: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标投标项目,首台(套)需符合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推广应用目录)内装备及主要参数。二是重申基本要求。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制造企业参与投标。三是要求供需适配。招标活动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技术参数。招标首台(套)同类型产品时,可以参考引用推广应用目录中的主要参数。四是鼓励装备投保。对于已投保的首台(套),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5032.htm

28、9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清单制定工作的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等内容。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清单印发后,列入清单的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5416.htm

29、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国家战略需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除需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实施细则的试点措施或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加快落地的试点措施外,用一年时间,着力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各项试点措施落地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效应对风险,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管用做法和亮点成效,及时提炼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到实施一周年评估时,试点工作做到有进展、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果、有项目、有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方面,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特定货物临时入境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得仅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允许在葡萄酒进口标签上标注chateau(酒庄)、classic(经典的)等描述词或形容词。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方面,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明确的新金融业务、按照内外一致原则,金融管理部门于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金融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允许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境外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评估工作程序,制定鼓励类境外专业人员提供的专业服务清单。

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方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放宽相关外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随行配偶和家属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方面,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转让或获取大众市场软件源代码作为进口销售的条件,健全线上消费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方面,包括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升级优化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等8条措施。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方面, 包括健全安全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

为落实上述试点工作,上海市将建立由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921/39626f989993402aaaaaec1cb2e7620d.html 

30、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用包材、规范包装设计。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5709.htm

31、9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公告》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5802.htm

32、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分为四章26条,3个附录。全文包括总则、推荐与确定、监督管理、附则以及附录表格附件。主要内容为: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遴选及管理。明确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遴选管理的定位。坚持政府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及全国性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鉴定机构。根据知识产权鉴定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遴选工作。

二是明确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遴选标准。明确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推荐与确定。明确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提交材料。将通过贯标的鉴定机构纳入名录库,供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调解组织等选择使用。明确遴选工作相关工作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被推荐机构的评审、公示以及入库机构的公布工作。

三是规范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全国性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对知识产权鉴定会员机构的自律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6142.htm

33、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数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决策部署,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2022年度及2018—2022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使用费相关数据,为知识产权许可、交易中的评估定价及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提供数据参考。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6159.htm

34、9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

《办法》共48条,主要对技术调查官的定位、职责、聘任、权利和义务、指派与调派、程序与规范、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定位。技术调查官是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指派或调派,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责。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参与调查取证、勘验;参与询问、口头审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协助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列席案件办理有关会议;其他相关工作。

(三)全职或兼职形式聘任。全职技术调查官按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聘任。兼职技术调查官可以通过单位推荐、行业推荐、自我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择优聘任。

(四)权利和义务。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参与案件办案过程中不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对于案件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应保持客观中立,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知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结案后发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则上不负有参与义务。

(五)指派。在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时为查明技术事实需要征询技术调查官意见的,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案件涉及的技术方案重大、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技术领域,可以指派两名或多名技术调查官。

(六)调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均可根据办案需要从全国技术调查官信息库中调派技术调查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先提出调派申请,而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负责聘任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决定调派具体人选。

(七)告知。技术调查官确定或者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技术调查官回避的权利。

(八)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调查官应当自行回避,没有回避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包括:

技术调查官是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担任过案件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情形。

(九)询问。经案件主办人员同意,技术调查官可以在调查取证、勘验、口头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就技术事实开展询问。

(十)列席会议。技术调查官可以列席案件合议,对参与案件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发表意见,相关意见可作为办案人员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

(十一)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官应当在案件合议或调查终结前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案号、案由、当事人情况等案件基本信息;案件所涉技术问题的归纳;针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出具意见和理由,对当事人现有技术抗辩等主张予以回应;相关参考资料内容和出处;其他与案件技术问题相关的必要内容。

(十二)日常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技术调查官的日常管理,为技术调查官建立人员管理档案,记录技术调查官基本信息和办案情况,考评办案质量。同时被多个部门聘任的技术调查官应由聘任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管理。

(十三)奖励与报酬。兼职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可以予以奖励,具体方式和标准应符合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给予报酬,具体方式和标准应符合财务、劳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十四)动态管理。技术调查官实施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具有办法规定的不予聘任情形的,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任期内累计无故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安排次数达3次以上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核实后责令其退出。

(十五)禁止行为。技术调查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偏袒、侮辱、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不得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技术调查官不得以其技术调查官的身份或名义招揽业务或者从事其他任何商业营利性活动。

(十六)法律责任。技术调查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与行政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徇私舞弊,泄露在参与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应予以保密的涉案信息,故意出具虚假、误导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实技术调查意见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6348.htm

35、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发展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业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发展旅游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7月25日,国务院领导同志主持召开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座谈会,进一步对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文化和旅游部会同20多个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破解当前制约旅游消费、影响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经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起草形成了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措施并报国务院。

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若干措施》,从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30条工作措施。《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发展生态旅游产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盘活闲置旅游项目。《若干措施》提出,要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惠民政策,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区域合作联动。《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强入境旅游工作。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完善入境旅游服务,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行业综合能力。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保障措施。健全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用地、人才保障,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统计制度。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9/content_6907051.htm

36、9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通知》明确,加大创业帮扶力度,优先提供创业孵化支持,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实战模拟等服务。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

《通知》要求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缓解用工难题。

《通知》提出,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年就业见习领航行动,开发见习岗位,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提前留用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通知》还提出,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通知》要求加强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广“直补快办”模式,按规定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6691.htm

37、9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新版《规程》的主要变化有:一是统一名称表述。将技能类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专业技术类职业的“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统称为“国家职业标准”,新增专业技术类职业标准编制有关内容。二是优化编制程序。将职业标准的开发程序优化为组织开发和公开征集两种方式,通过增加向社会征集相对成熟的标准稿的方式,缩短职业标准开发流程和时间,加快职业标准开发颁布速度。三是完善申报条件。涵盖各类有评价需求的人员,对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学生、技能类与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贯通人员、其他社会从业人员的申报条件予以明确,综合考虑促进就业需要和各类院校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评价需求,对申请条件进行优化调整。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6716.htm

38、9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办法》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信息化系统、条款术语、信息披露、产品分类分级、销售人员分级、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方面,《办法》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要求。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6939.htm

39、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加强帐篷露营地规范管理,促进上海市帐篷露营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上海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有明确经营主体,合法经营、面向大众旅游休闲需求的,能够提供帐篷露营服务或空间的场地的管理要求,包括场地选址、场地经营、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办法》自2023年9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28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0928/dd0af1c5824545cab98a84eebaf907fd.html

新闻资讯

1、9月1日,聚焦“引才、聚才、留才、暖才、优才”等五大主题,张江国际社区迎来夜间人才生活共享市集,张江人才服务主题月活动同步启动。

现场发布的张江镇人才发展服务“十五条”包含挖掘和申报各类“明珠计划”人才、提供特殊人才落户服务、优先参与竞赛表彰、升级“张江·星荟”服务、创建“张江·星荟”人才服务点、深化“张江·纳仕星荟”品牌、筑巢引凤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开发文旅产业功能、与人才共建“青年发展型”街镇、“家门口”一站式人才服务、“未来张江”合伙人计划等15项内容,全方位助力人才安心闯张江。

其中,“张江·星荟”服务核心阵地是张江镇党群中心打造的24小时综合服务区。包括政务大厅、图书馆、健身中心、境外人员服务站、红色加油站、大剧场、青少年双创基地等各类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转变。

本次活动中还推出“纳仕”人才主题系列活动,旨在为社区人才探索艺术之魅、传递健康之优、分享生活之乐、展示生态之美、激发理念之新提供平台。本月将分别以艺术、健康、生态、生活、理念为主题,推出5场活动,包括“水稻收割体验”活动、“人才秋野亲子荟”活动等。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02/42ea0f5ef4204e9581f0548a2b4f12bb.html

2、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丛亮表示,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体现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一个多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方面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新成立的专责机构,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围绕文件的落地见效,狠抓政策落实,重点是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二是做好任务的分工。立足部门职责,将《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后续落实的依据,相关分工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三是制定配套文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分工方案也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时限要求,我们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配套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其他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司局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渠道,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及时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进而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持续坚持和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切实履行好职责,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出台的系统设计、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

https://www.gov.cn/lianbo/fabu/202309/content_6901978.htm

3、9月4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部署,构建结构完善、布局优化、品质卓越的卫生健康设施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推进世博会文化博览区规划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并指出,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力打造全球健康城市典范。要夯实基层医疗基石,因地制宜新建、改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符合社区特点、基层需求的设施设备,加快提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诊疗和转诊能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织密公共卫生网络,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治等能力,统筹做好“平急两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打造顶尖医学高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确保危重疑难病症诊疗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推进医疗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更好为市民群众提供智慧医疗服务。

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指出,上海作为国内区块链技术创新高地之一,要把握发展趋势,发挥上海优势,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要夯实创新策源基础,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引领性新型研发机构,聚力开展前沿理论研究。要构筑产业新优势,加快推进市级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深化区块链技术在航运物流、电子商务、元宇宙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典型场景和标杆工程,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增长企业。要全力推动内容监管、行业监管、金融监管协同,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世博会地区文化博览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指出,文博区是世博会地区最后一块成片开发的土地资源,也是中央活动区黄浦江沿线最后一块“大衣料子”。要按国际一流标准规划建设,用好历史建筑和世博场馆,彰显工业历史、红色遗迹与世博精神融合的文化底蕴,加快引进世界级的文博项目,打造“人文之城”的新承载空间。要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充分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建设高标准公共设施,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打造高品质公共空间,打造“人民城市”的新实践样本。此外,要强化滨江整体风貌设计,打造富有特色的建筑,呈现优美经典的天际线。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05/a0a689a25fef495db6009d50e32ee216.html

4、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共同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三省一市商务主管部门将重点在推进市场规则制度共通、商业基础设施共联、商贸流通体系共享、农产品产销协作共赢、供应链区域合作共促、市场消费环境共建等6个方面深化务实合作,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根据大数据监测,上海与其他城市消费往来中,长三角城市占比近四成。今年上半年,长三角货源占上海口岸近八成。三省一市在科创板挂牌上市236家硬科技企业,占全国比重47.1%。

上海市商务委主任朱民说,将把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作为强化上海“四大功能”的重要支撑,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一是共同打造大平台。高水平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开展制度型开放压力测试。二是共同推进大开放。推动更多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走出去”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共同建设大市场。建设长三角联动促消费平台,打造长三角消费新地标。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06/14e8f52207f74fc6a9a4c5b2b4f51fad.html

5、9月5日,“促进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发布暨集中签约会”在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举行。

浦东新区通过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率先试点创设产业综合用地(M0)类型、创新存量产业用地用途转换路径、创立产业配套设施统筹设置方法、创建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将开启产业用地创新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朱芝松,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杭迎伟,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吴金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张玉鑫,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区委常委彭崧,浦东新区副区长吴强、毕桂平出席发布会。

据介绍,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浦东新区持续发挥引领区优势,切实响应企业发展新需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为推动张江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产业用地复合利用,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资源局、浦东新区政府和上海科创办联合开展了产业用地弹性规划和功能复合政策创新工作研究,形成了《关于促进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土地管理试点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试点意见》共11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4个“创”:创设、创新、创立和创建——

创设产业综合用地(M0)类型。近年来,张江科学城的项目日益呈现“产学研密切合作、高度融合”的特征,企业对研发、制造、服务等多种功能、多种性质的综合性产业用地需求尤为迫切。《试点意见》聚焦张江科学城220平方公里范围,创设了产业综合用地(M0)类型:即针对主导功能为工业或研发的项目,允许工业、研发、仓储、公共服务配套等功能混合配置。通过支持产业用地功能复合,促进规划土地管理要求与产业空间弹性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空间保障。

创新存量产业用地用途转换路径。经过30多年发展,张江科学城产业用地已经进入增量与存量并重的阶段。针对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的需求,《试点意见》明确:允许存量产业用地根据不同生产阶段的实际需求,在满足产业、环保、安全等要求下,将研发功能与实体制造在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内实现使用转换。这一创新举措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有利于科创成果快速转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比如生物医药等特定产业,因企业需求或行业规定需在研发用地中实现生产功能的,可以经相关部门论证,通过建筑管理审批确定配建的工业建筑面积,并在后续签订研发用地补充出让合同、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时予以明确。

创立产业配套设施统筹设置方法。《试点意见》提出,同一主体的相邻多个产业用地,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统筹平衡生产、生活配套,根据需求集中配建生活配套设施,相关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这一措施,对于提升科学城产城融合度、促进张江科学城职住平衡、增强科创人才归属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该政策的支持下,华虹宏力已经启动了生活配套设施的统筹建设工作。

创建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为更好地支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意见》也明确了张江科学城规划土地管理试点的工作机制,包括更高效的规划优化机制、更放权的实施深化机制、更聚焦的土地供应机制、更规范的登记监管机制。这些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产业综合用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用监管。

《试点意见》一方面将增加土地使用弹性,加快产业项目用地功能转换,推动企业生产、研发、服务等环节紧密衔接;另一方面将更加精准地匹配产业项目功能需求,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助力企业研发成果迅速转化,尽早投入市场,加快企业创新升级。此外,还有利于完善张江科学城城市功能,强化产城融合,营造品质更高、配套更佳、氛围更优的创新环境。

会上,张江科学城24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签约项目涵盖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标杆企业。

https://www.pudong.gov.cn/0060011/20230906/766183.html

6、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宏观政策支持力度,延续、优化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并研究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系列政策安排有哪些特点?如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在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介绍,今年以来,我国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多个方面,系统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如在优化完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提高相关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并将这项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等。

王东伟表示,系列政策注重连续性、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根据形势变化和经济运行态势,强化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充分发挥好税收调控作用。同时,从提高供给质量和扩大有效需求双向发力,突出对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

https://www.gov.cn/xinwen/2023zccfh/19/index.htm

7、9月7日,外滩大会在上海揭幕。

9月7日,主题为“科技·创造可持续未来”的“2023 Inclusion·外滩大会”在上海黄浦世博园开幕。本届大会为期三天,众多专家学者和科技领军企业代表,将在大会上分享科技、人文和产业的思想碰撞。同期举办的大会科技展览集中展示科技在金融服务、政务办事、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成果。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07/e2f5c9d3a3f0479f828cc6beb1edc8b2.html

8、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公开推介4894个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8日通过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集中发布了489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5.27万亿元,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介的项目,从行业领域看,城建、农业、旅游等项目数量较多,城建、公路、水路港口等项目规模较大。从地区分布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推介2213个、1020个、1497个、164个项目。从参与方式看,民间资本可以通过控股或参股项目公司等多种方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运营。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045.htm

9、9月9日,由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编撰的《上海科技金融生态年度观察2022》在2023浦江创新论坛上发布。

报告显示,上海股权投资规模去年在我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二位,仅次于北京;其中2/3的投资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硬科技”特色凸显。

2022年,上海股权投资市场热度集中在信息技术、企业服务、健康医疗、消费生活、生产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其中,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占比1/2,投向生物医药产业的占比1/5。

报告也指出,上海股权投资投向早期项目的规模占比较低。过去3年的投资按轮次统计,种子轮107起、投资规模76.89亿元,天使轮628起、投资规模259.34亿元。如果把种子轮和天使轮定义为早期投资,早期投资规模占比3.84%,投资数量占比16.87%。去年新增的85只备案基金中,早期投资基金仅5只。

2022年,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创作用凸显,49家上海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其中,主板9家,创业板8家,科创板19家,香港10家,美国3家。科创板首发募集资金金额最多,达到440亿元,占所有企业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的76%。从行业分布来看,医疗健康领域有20家,集成电路领域有6家,消费生活领域有4家。

报告还显示,多元化融资市场聚焦科创前沿。上海科技创新债去年发行83起,总金额达到1028.4亿元,较2021年涨幅扩大。科技创新领域蓬勃发展,科技债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10/4c6fa4aea7bf4c9ebf2c11cb632efaa1.html

10、9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安排,9月11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在江苏南京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认真听取个体工商户代表经营情况、难点问题和诉求建议,就更好提振发展信心、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主持会议。

参加座谈会的12位个体工商户分别来自江苏、上海、江西、湖北、广西、安徽、重庆等地,覆盖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居民服务、农业养殖、传统手工制作等行业领域,既有从事线下传统经营的商户,也有从事开展网络电商的“四新”经济主体。大家结合实际谈了对当前发展环境和政策环境的感受,反映了经营中遇到的证照办理、成本费用、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监管执法、公平竞争、商标商誉等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个体工商户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形态,目前数量已占到经营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民营经济主体总数的70%以上,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当前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复苏势头明显,今年以来正常经营比例和营收水平出现“双提升”,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仍面临一些困难。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建立健全问题转办和跟踪督办机制,推动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供给和宣传贯彻,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转企”等制度创新,建立多元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切实为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431.htm

11、9月11日,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上海地区活动在青浦区拉开帷幕。

本届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相关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至17日。

开幕式上继续发布了《玉兰和沪宝》网络安全动画宣传片。今年,动画剧集围绕当下“App过度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热门话题制作,目的是提升市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同时,围绕宣传周上海地区活动IP“玉兰”和“沪宝”卡通形象组织开展的“第四届网络安全微视频”征集活动,共征集到作品35部,直接参与人数超过100万人次。

近年来,市委网信办重视常态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自2020年起每年开展网络安全宣传特色活动征集,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市委网信办创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先进典型案例”推选活动,共征集到51个优秀案例,并制作成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12/d098f7b3d8d840ebb45a5927f82cd521.html

12、9月11日,2023年全球跨境技术贸易论坛系列活动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举办。

9月11日,2023年全球跨境技术贸易论坛系列活动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举办。上技国际数字化平台启动,着眼解决跨境技术贸易面临的痛点、堵点和难点,致力于建设符合国际技术贸易标准和要求的跨境技术交易制度、交易体系和交易模式,构建境内境外一体的跨境技术贸易生态体系。

由上技国际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在临港共同发起设立的跨境技术贸易联合研究院揭牌。研究院旨在围绕临港新片区集聚全球科技要素资源,探索新型科技策源的实施路径。

全球1000人双碳博士入驻国际人才库启动。上技国际将和全球碳中和实验室、碳启城公司共同打造开放、多领域、跨界的创新生态系统,聚集1000多位世界各地的国际院士、专家和博士,代表了科技、工程、社会科学、环境和能源等多个领域。他们将加入国际人才库,通过平台展示,让更多优质企业找到匹配项目的专业人才。

跨境金融服务中心揭牌,将聚焦全球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金融服务领域,推动技术要素在国际范围内流动,畅通国际化资本引入渠道。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12/2ca896aaceeb479db9c821fc71f4f525.html

13、9月12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2023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榜单。“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制造业企业入围322家,较上年增加21家。今年,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为275.78亿元;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为145.16亿元;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入围门槛为314.04亿元。

上海共有18家企业入围,入围企业数量在全国省份排名中位列第7,较去年上升一位。从营业收入总额看,上海位列营业收入总额省份排名第7,18家入围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4135.75亿元。从企业资产总额来看,上海位列资产总额省份排名第6,18家企业2022年资产总额21413.11亿元。7家企业入围“2023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7家企业入围“2023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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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月12日,上海市政协召开“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情况”专题通报会。

上海市政协主席胡文容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朱芝松通报相关情况。

会上,朱芝松通报了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建设的重大进展和下一步工作的主要考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发布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浦东持续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根据《引领区意见》落地实施的区《实施方案》中明确的450项任务,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415项,占92.2%。

胡文容指出,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上海的重大职责使命,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深刻认识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大意义,继续发挥好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引导各党派、界别和广大委员聚焦引领区建设的关键领域,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契合点,不断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推动浦东更高水平改革开放、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上海新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力量。

胡文容强调,首创性改革要持续放大系统集成效应,紧密结合综合改革试点落地实施,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创新成果,使改革真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度型开放要持续形成更多“上海标准”,进一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积极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不断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策源性创新要持续聚力解决“卡脖子”难题,加快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打造国际一流、更高品质、更有温度的引领区人才高地。现代化治理要持续打造人民城市样板,推进城区、城镇、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更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真正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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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月13日,上海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举行。

上海市委书记、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网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举旗帜聚民心壮大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围绕防风险保安全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围绕强治理惠民生推动网信惠民利民,围绕增动能促发展构筑数字经济新优势,围绕谋合作图共赢深化网信国际交流合作,以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龚正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嘉鸣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市领导朱芝松、陈杰出席。

陈吉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明网信事业的重要地位作用,鲜明提出网信工作的使命任务,系统强调“十个坚持”的重要原则,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网信工作提供了总遵循总指引。新征程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需要网信工作凝心聚力、赋能增效、保驾护航。要自觉肩负起网信工作的使命任务,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推动网上正面宣传从形成声量向话语响亮转变、网络综合治理从建成体系向增强效能转变、城市数字化转型从点上突破向面上提升转变,不断开创上海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陈吉宁指出,要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让网上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充沛,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坚持不懈凝心铸魂,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全媒体呈现、互动化传播、内外宣联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聚焦上海发展的亮点、改革开放的热点、群众关心的焦点,把牢记嘱托、砥砺奋进的火热实践展示好,把群策群力、应变克难的生动故事传播好,把热火朝天、灯火通明的创业故事报道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强化媒体深度融合,打造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不断丰富听政声、察民意、聚良策的平台和载体,最大限度凝聚人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

陈吉宁指出,要树牢底线思维,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抓好设施安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全链条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健全符合技术规律、底层逻辑的监管体系,实施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 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促进新技术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

陈吉宁指出,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强化系统集成、注重整体提升,做深做实网信为民惠民利民这篇大文章。强化数字赋能城市治理,不断深化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核心的“两张网”建设,推动数据资源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归集、共享利用,更好为基层减负增能。打造普惠便捷的数字生活,推动“互联网+”深度融入教育、医疗、文化、消费等领域。下大力气净化网络空间,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有效保护群众网络权益。

陈吉宁指出,要在数字经济发展上抢占制高点、走在最前列。坚持系统观念,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出发,放到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大格局中,把握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并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用好“政策服务包”制度,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陈吉宁指出,要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进程,推进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打造更多理念宣介、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的高端平台。促进网上文化交流互鉴,加强文化产品开发供给,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培育一批高水平数字贸易主体。

陈吉宁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强化政治引领,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网信工作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网、懂网、用网,不断提升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14/cd317cacc8a04b13825009914a583e6d.html

16、9月14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正式启动。

由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14日正式启动,旨在探索建立以中央企业为牵引,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为支撑的大中小企业有序竞合、融通发展的新格局。

共链行动将聚焦中央企业的产业链间协作、中央企业与优质中小企业之间的融通发展两大重点,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搭建开放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交流平台,在采购订单、协作配套、创新合作、资源共享、产融合作、产业赋能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引领性的示范合作项目,挖掘一批大中小企业“链式”合作的典型做法,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来自启动会的信息显示,共链行动将每年选择一批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专题对接活动。今年内,行动将依托中央企业开展10场左右重点产业链融通发展专题活动,产业链方向涉及移动信息、高端装备、先进化工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

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是构建产业链的主体力量。近年来,中央企业扎实推进基础固链、技术补链、融合强链、优化塑链,带动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取得积极成效。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945.htm

17、9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启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市场环境,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开展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办好为民实事、回应社会关切等五个方面,统筹金融全行业力量,以教育宣传月活动为牵引、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抓手,将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着力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9月15日上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并讲话。李云泽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金融管理部门的带动引领下,金融系统深入落实“金融为民”理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产品和服务,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举措,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整合力量,强化统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消保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中央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启动仪式,在京部分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出席。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4146.htm

18、9月1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十周年建设有关情况。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朱芝松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十周年建设有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浦东新区常务副区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朝,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孙辉,上海海关副关长张翼,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赵义怀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揭牌运行满10周年。2019年8月,上海又在临港地区设立了全国唯一一个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十年来,一揽子开创性政策相继推出,一系列突破性实践深入开展,一大批标志性成果持续涌现。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的302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中,近一半源自于上海首创或同步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制度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构建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布中国首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在制造业、金融业等数十个开放领域落地一批全国首创外资项目。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率先推出一线“先进区、后报关”、区间“自行运输”、二线“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以及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措施,在全国唯一的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构建全新“六特”海关监管模式。建成运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企业数超过60万家,支撑全国超1/4货物贸易量的数据处理。拓展洋山港全球枢纽港功能,链接全球200多个重要港口,建立“中国洋山港”籍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外资班轮公司沿海捎带、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天然气加注、长三角港口“联动接卸”等创新业务已实现常态化运作。打造接轨国际的法治环境,设立首个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引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积极探索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第二,坚持要素市场化改革方向,增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开拓资金跨境通道,创设本外币一体化运作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率先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等试点,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14万个,累计发生本外币跨境收支折合人民币142万亿元。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面向全球的平台,推出原油期货、20号胶等一批创新产品,上市全国超过一半的国际化期货期权品种,全国首单液化天然气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今年3月落地。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设立上海数据交易所,率先探索数据要素场内交易,累计挂牌数据产品近1500个。高标准建设“国际数据港”,启动运营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开展数据跨境流通创新试点。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人才政策,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永居推荐“直通车”制度,开设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审批“单一窗口”,发布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和紧缺清单,目前浦东新区人才总量达到170余万,重点产业国际化人才占比超过4%。

第三,加强政府自身改革,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开展“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一业一证”等试点,已在31个行业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5000多张,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近90%,申请材料压减近70%,填表要素压减超60%。率先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创新简易注销等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创建“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推动政府监管方式向信用、风险、分类、动态“四个监管”转变。打造以“互联网+”为重点的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企业市场准入事项“全网通办”、政务信息“全域共享”,全面推行“一网通办”,300余项涉企审批事项实现100%全程网办,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压缩近90%。实施窗口“智能帮办”和远程“直达帮办”等创新举措,为企业提供“零材料填报”全新体验。

第四,聚焦产业发展所需创新制度供给,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力。率先开展集成电路监管创新试点,推出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货物入库时间较以往压缩两个工作日。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制度,上市一类新药21个。推出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和研发用物品入境便利化试点,实现特定研发用物品高效便捷通关,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深化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区内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已超500公里,我国自主研发的东海大桥智能重卡项目开启“真无人”测试,成为全球最长的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场景。首创“一司两地”一体化监管模式,对位于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外的两个国产大飞机生产基地实施“境内区外”一体化监管,助力民用航空产业链集聚发展。围绕贸易高质量发展,上线全国首个辅助离岸贸易真实性审核的“离岸通”平台,落地全国首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全力培育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

总体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动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凸显,区域发展能级全面跃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底,上海自贸试验区累计实到外资586亿美元,约占上海同期30%。2022年区域进出口总额约占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总额的30%。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带动下,浦东新区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013.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390.2亿元,分别是2013年的2.5倍和1.5倍;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32家、外资研发中心突破250家,均占全市近一半比重。自2019年成立以来,临港新片区累计签约前沿科技产业项目涉及投资额超560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1.2%、37.8%和39.9%,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上海将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为契机,加强主动谋划和系统设计,开展更大程度压力测试,为扩大高水平开放破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探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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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国家邮政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召开推进会,持续深入推广应用隐私运单,全力保障邮政快递领域信息安全。

国家邮政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召开推进会,持续深入推广应用隐私运单,全力保障邮政快递领域信息安全。

推广应用隐私运单是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保障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有效举措。据悉,自去年3月,三部门联合部署深入推广应用隐私运单以来,各部门各企业通力协作、持续发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成效,基本实现邮件快件隐私运单“应用尽用”目标。

下一步,各部门将持续抓好推广应用隐私运单工作,完善制度体系,打通堵点,消除盲区。一方面,不断升级技术手段,持续完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寄递服务的前提下,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影响末端投递时效、用户体验度打折扣等问题。同时,要探索实现寄递数据的互联互通,更好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需求。

国家邮政局将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强化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大邮政快递领域涉个人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治理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从技术、制度、管理层面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控。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3625.htm

20、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

会上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华展业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现场作出回应。

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4859.htm

21、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第二次中小企业圆桌会议,围绕发挥中小企业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作用,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研究推动中小企业与重点行业协同发展的工作举措。

会上,来自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移动通信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行业领域的10家中小企业负责人作了重点发言,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所在行业发展形势,反映在技术研发、产业链协同、企业融资、人才培养与引进、产学研合作、行业生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13家中小企业负责人作书面发言,并参与交流讨论。

金壮龙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对广大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实践与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帮扶和发展并举,加快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优质高效服务体系,抓细抓实抓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战略,力争在规模质量、融通发展、数字化转型、产融合作、企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把促进制造业发展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协同和部门联动,着力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着力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着力提高要素保障水平,着力加强高质量服务供给,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金壮龙表示,希望广大中小企业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厚植家国情怀,聚焦实业,专注主业,矢志创新,开放合作,诚信经营,积极在制造业强链补链稳链中发挥作用,努力成长为“单打冠军”“配套专家”,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5026.htm

22、9月19日,“上海·临港杯”人工智能全球创新大赛暨港澳大学生创客马拉松启动。

未来2个月,参赛队伍将开展集中创新创业项目。启动仪式上,“临港新片区AI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揭牌。临港新片区将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通过与复旦临港产业化创新平台合作,为青年创新创业搭建常态化场景。同时,临港新片区团工委邀请复旦大学等14所高校一同开展“年轻的城,年轻人的城”共建签约仪式。市委常委、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金山,复旦大学校长金力出席活动。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20/23520c08280b42f1b8cd139c9acde4c2.html

23、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新型工业化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要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

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把“问题清单”当成“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抓紧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督查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对明年经济工作的谋划统筹考虑、深入研究,加快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支撑,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引导支持相关企业积极落实条例、做到合规经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9/content_6905225.htm

24、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读经济形势和政策。

发布会速览:

随着政策组合拳效应逐步显现,8月份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多数指标边际改善,积极因素累积增多。

综合物价水平、需求恢复、经济增长、货币供应量等这些因素一块判断,中国经济不存在所谓的通缩,后期也不会出现通缩。

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是稳中有升的,受美元指数走强影响,对美元双边汇率有所走贬,对非美元货币保持了相对强势。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已在积极有效推进。预计超过九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在第一时间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其他借款人的存量房贷利率也将在10月底前完成调整。

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已向民间资本推介4800余个项目、总投资约5.27万亿元,相关项目重点分布在城建、农业、旅游、公路、水路港口等领域。

截至8月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9.55万亿元,具备条件的都已经下达完毕。下一步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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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英文《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

《报告》从工作综述、执法成效、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地方工作和大事记六个部分,全面展现了2022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成效。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连续3年编写发布《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连续第五年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069件、罚没金额约6.2亿元;发挥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召开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动员部署会及启动会,公布第一批20个创新试点地区名单;举办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反不正当竞争专题论坛,公布医美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厚植公平竞争社会氛围,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报告》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三十周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加强系统谋划和统筹实施,以更加奋发作为的姿态、更加改革创新的举措、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谱写新篇章、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5390.htm

26、9月20日,2023“投资上海·相约工博”招商合作推介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

此次招商合作推介会聚焦上海“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的创新举措,向外释放了上海坚守实体经济的强烈信号。据了解,“工业上楼”要实现“两个向上”,一要推动产业载体空间向上,将传统单层铺开的扁平式厂房,汇聚到高楼层的垂直化空间形态,让企业在高层楼房中进行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办公,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经济密度;二要推动产业发展能级向上,通过“工业上楼”的方式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厂房,吸引先进制造业企业入驻,替换低端产能,真正实现“寸土”生“寸金”。

据介绍,上海正从优化规划调整环节、推出产业综合用地、强化资金支持等五方面举措,助力工业占比“再上层楼”。上海鼓励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各类主体参与“智造空间”建设,力争三年内推出3000万平方米,其中生物医药板块达5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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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宣布推出《上海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30项举措》(以下简称“30项举措”),更好便利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助力本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推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特色举措,更加重视对高新技术等科创领域和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从以往保护商标权扩展为保护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承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依法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规范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在加强行业服务监管方面,优先保障重点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在禁货区域的通行需求,落实外地来沪货车电子通行码1个工作日内审批的便利举措,着力解决货车停车卸货难题;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无人机管理相关事项线上办理;试点实施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提前查验制度,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停车位建设管理;持续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和二手车出口登记便民利企手续等。

在服务保障重大战略方面,为来沪人才提供落户便利服务,积极推动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全国通办;丰富“一网通办”涉外服务专窗内容,开通口岸签证网上预受理,推动将“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服务范围由A类外籍人才扩展至B类外籍人才,加强移民融入服务站和涉外社工队伍建设。

对来沪外籍人员提供办证、签证便利,为“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企业、总部企业提供出入境便利;为境外中国企业人员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业务提供便利;支持浦东新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下放“预计参加人数5000人以上展览展销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权限至浦东分局。

在深化区域协作发展方面,建立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利企惠企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涉企服务联动;深化长三角“跨省通办”,深化涉企证明材料“免提交”,建立长三角口岸签证代转工作机制,推动户籍、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赴港澳台相关签注、边境通行证等更多业务“跨省通办”。

在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方面,推动“可办能办”向“好办快办”转变,探索户口事项“全市通办”,推动居住证“网上签注”,深化“统一照片库”应用,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推进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一件事”,持续优化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推动“企业在线开具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证明服务”等更多高频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同时改进线下窗口服务,推行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严格落实市政府“两个免于提交”政策,大力推进“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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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白皮书(2013年-2023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文末附白皮书二维码),通报自上海自贸区成立十年来两家法院在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发布涵盖投资、贸易、金融等8个方面的26件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十年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完善专项审判机制、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等方式,持续推进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模式。

白皮书显示,2013年11月至2023年6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自贸区投资类商事纠纷4367件、贸易类商事纠纷17264件、金融商事纠纷109522件和知识产权纠纷50578件。自2018年初最高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的相关司法解释等颁布至2023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仲裁司法审查类纠纷4260件。白皮书就上述纠纷案件的特点和趋势进行了详细分析。

此外,白皮书还选取了企业重整拯救、国际规则适用和多元解纷机制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并介绍了运用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解决机制的案例实践。

发布的26个典型案例,为审理自贸区相关纠纷提供了有益参考,助力提升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引导投资和行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增强商事主体投资创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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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金融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金融监管总局结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围绕普惠金融、扶贫扶弱、支农支小、助企纾困等领域,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办理群众可知可感的“关键小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

出台惠民便民政策。调整和完善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办理要求,发布关于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指导金融行业将支持养老、医疗、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便利性、规范性。

组织利企行动。扎实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活动,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需求,及时响应金融机构诉求,推动政策和服务更好触达经营主体,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

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举措。主动适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变化,围绕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丰富特色金融产品,拓展可用抵质押品范围,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等重点工作,持续提高金融产品适应性,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充分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

持续推出金融业支持灾后重建举措。指导政策性银行结合受灾地区特点,深入一线了解客户受损情况和资金需求,继续加大对排洪防涝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灾后基础设施重建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受灾地区损失查勘、理赔给付等服务,进一步稳定灾后企业与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信心。

办好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激活社会闲置资金,唤醒消费者“沉睡”财富。进一步整治汽车金融业务“高返佣”问题,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汽车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开展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线上化试点,便利群众业务办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新型家财险业务,提高对人民群众家庭财产的保险保障力度和水平。在汽车保有量高的重点城市,积极推广车险“互碰快赔”业务模式,改善车险消费者理赔服务体验,助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一步提升车险理赔便利。

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谱写金融为民新篇章。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309/content_6905284.htm

30、9月25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部署,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托育服务发展,做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指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是深入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上海托育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率先出台多项文件,强化法治保障,并连续多年将“增加托额托位”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下一步,要进一步支持全市公办幼儿园托班“应开尽开、能多开尽量多开”,着力增加托幼一体资源供给,做好中长期规划布局,对五个新城、远郊等地区予以重点支持,加快打造15分钟托育圈。婴幼儿是“最柔软的群体”,要持续完善从业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强设施“适儿化”改造,尊重规律,提升质量。要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单位自建、家庭照护”的多渠道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深入探索公建民营模式,鼓励支持大型企事业单位自主解决职工育儿困难,复制推广“上班带娃两不误”模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元的托育服务选择。

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精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不能简单搞“一刀切”。要守牢法律政策的底线,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开展调查、确权、登记,坚决防止以登记代替审批,坚决杜绝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合法化,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三方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跨前,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支撑。各涉农区特别是乡镇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有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同时,要把确权登记工作与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违法建筑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争取实现最佳综合效应。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26/adde2cdbd7f84910889725b400b2c1ba.html

31、9月26日,浦东新区召开新就业群体保障政策通气会。

浦东新区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公安交警支队、区党建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对新就业群体有关保障政策进行解读,14家平台企业和部分新就业群体代表参加会议。

近期,浦东新区高度重视新业态发展和新就业群体保障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从党组织建设、社会保障、交通安全、职工权益等方面不断优化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对平台企业加强指导,为新就业群体排忧解难。

本次通气会由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牵头召开。据悉,下一步浦东新区将继续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以更实的干劲、更实的举措,为新就业群体提供优质、暖心的服务,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融入感,引导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高质量党建推进浦东高质量发展。

https://www.pudong.gov.cn/0060011/20230928/767520.html

32、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7日下午就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舞台。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是普遍共识、大势所趋。我们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全面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和国际经贸规则调整,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研究员顾学明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里程碑。短短20余年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增长了11倍,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近30%。我国同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国际经贸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和主动接轨者,逐步成长为重要参与者。事实表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加快了自身发展,也惠及全球,这个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要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恢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转。要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坚持经济全球化大方向,旗帜鲜明主张自由贸易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细化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中国方案。坚决维护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要继续做好自身改革这篇大文章,既扩大开放之门,又将改革之路走稳。要更加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契机,进一步激发进口潜力、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要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升级货物贸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数字贸易,以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进一步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同时,要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练就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过硬本领。大兴调查研究,总结用好我国开放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开放工作的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谋划,把国际经贸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摸准吃透,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力。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加快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水平专业化对外开放工作队伍。统筹开放与安全,在斗争中维护安全、增进权益,谋求合作、争取共赢。

https://www.shanghai.gov.cn/nw4411/20230927/4172288285a6401c914c7c240d271c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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