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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闻中心>汉盛业绩>汉盛石河子分所、乌鲁木齐分所同时入选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汉盛石河子分所、乌鲁木齐分所同时入选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020-07-02

2020年7月1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发布了关于新增《兵团法院对外委托鉴定人名册》及《兵团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汉盛石河子分所、乌鲁木齐分所同时入选兵团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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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由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对多家律所事务所严格审核评定而成。此次石河子分所和乌鲁木齐分所同时入选,表明了评审组对汉盛破产与清算业务能力及综合实力的认可,有力彰显了汉盛在破产与清算业务领域强劲实力。


汉盛作为国内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较早在破产与清算法律服务领域开拓、深耕,目前已有多地分支机构入选当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近年以来,汉盛代表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以多种角色深度参与和办理了各类主体的破产业务,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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