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林:千人大所的制度筑基者
本文转载自新则人物纪实专栏——《大律师的来时路》的第十八篇,作者:新则创始人余朋铭。
《大律师的来时路》是新则在内容创作上的一次全新尝试:将目光投向他们动辄十年、二十年的生命历程,去探寻“过去的经历”与“现在的成就”之间真实的因果关联,拆解在时代浪潮与个人选择的张力下,一位优秀的律师究竟是如何长成的。
该栏目的所有文章100%基于公开信息(如官方报道、公开演讲、权威媒体采访、专业数据库等)进行梳理与写作,排除单独采访的主观内容,尽可能客观、中立、完整地还原特定律师的职业跨越。
在中国律师行业的版图上,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名字。从2015年末三家律所合并重组时的六十余人规模,到如今总分所突破1200名律师、境内外分支机构超过40家,汉盛用十年时间走完了一条令业界瞩目的规模化道路。而在这条道路的最前端,始终站着一位身材中等、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男人——朱以林。
朱以林
比起“大所掌舵人”这个显赫身份,朱以林更早的社会角色是一名汽车制造企业的工程师。1976年出生于江苏建湖的他,在南京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后,曾在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流水线上度过三年时光。那段与机床、图纸和标准化流程打交道的日子,看似与他后来的法律职业生涯风马牛不相及,却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他理解世界的基本方式:凡事皆有结构,问题皆可拆解,系统优于直觉。
这种工程师思维,最终成为朱以林最独特的认知底色。当他站在汉盛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用“召集人”而非“主任”的身份与合伙人们讨论律所治理时;当他将“民主、平等、制度”三位一体写进汉盛的管理基因时;当他在2025年面对律新社的镜头说出“律所管理工作不是为了获得权利,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每位合伙人更好地执业”时——那个二十年前在车间里钻研技术图纸的工程师,似乎从未真正离开。
朱以林的来时路,不仅是一位律师的个人成长史,更是一部中国律所从个体户时代走向制度化、组织化治理的微观缩影。理解他的经历,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在律师行业轰轰烈烈的规模化浪潮中,究竟是什么在支撑那些看似一夜之间崛起的“大厦”。
阶段一(1976—2004)
理工筑基——工程师思维的形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高等教育正经历一场深刻的结构性转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理工科人才成为国家建设的急缺资源,“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观念深入人心。1994年,当朱以林进入南京理工大学时,他选择的正是这条被时代寄予厚望的轨道。与此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在悄然提速。1996年,《律师法》正式颁布,确立了律师行业的法律地位;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律,这个曾经被视为“刀笔吏”技艺的领域,开始吸引越来越多跨学科背景的人才投身其中。
1976年11月,朱以林出生在江苏省建湖县。这个地处江淮平原的小城,没有给予他显赫的家世,却赋予了他江南读书人特有的勤勉与内敛。1994年,朱以林考入南京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四年工科训练,让他熟练掌握了技术分析、流程优化和系统建模的方法论——这些能力在当时看来是为了制造更好的汽车零件,却在二十年后以另一种形式派上了用场。
南京理工大学(图源百度)
1998年7月,大学毕业的朱以林进入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为一名工程师。他在那里工作了三年,亲历了中国汽车工业最狂飙突进的年代。上海汇众作为上汽集团的重要零部件企业,是当时国内汽车底盘制造领域的龙头之一。在车间里,朱以林学会了如何在一个庞大复杂的生产系统中定位问题、优化流程、协调上下游工序。他看到了一个现代化制造企业是如何通过标准化、模块化和制度化来保证产品质量的——每一颗螺丝的扭矩都有标准,每一道工序的工时都有定额,每一个岗位的职责都有边界。
然而,工程师的职业生涯并没有让朱以林感到真正的归属。2001年,他做出了一个令身边人颇感意外的决定:离开汇众,报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这个决定的背后,既有个人志趣的驱动,也有时代机遇的召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夜,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法律需求正在爆发式增长,而具备理工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恰恰是市场最稀缺的资源。
华东政法大学崇法楼(图源“华东政法大学”官方公众号)
在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的三年里,朱以林完成了从工程师到法律人的身份转换。这段经历对他的意义远不止于知识的更新——他学会了用法律的语言重新理解那个曾经熟悉的工业世界。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在他眼中变成了一种特殊的“技术图纸”;合同的条款设计,像极了机械结构中的“冗余备份”;而公司治理的架构搭建,则与生产系统的组织架构有着惊人的同构性。
朱以林的工程师背景,后来成为他最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在律师行业中,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人比比皆是,但既有理工科训练、又有制造企业实操经验的人却凤毛麟角。这一背景至少在三重维度上塑造了他的职业特质:
第一,结构化思维。工程师的职业习惯让朱以林习惯于将复杂问题拆解为可操作的模块。当他后来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能够迅速理解技术方案的核心创新点;当他后来设计律所治理架构时,能够将“民主”这一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执行的会议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二,流程意识。制造业对标准化流程的极致追求,让朱以林深刻理解了“制度”的价值。一个优秀的产品不是依赖某个工匠的灵感,而是依赖一套不依赖于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这种认知,成为他后来推动汉盛“制度治所”的深层动力。
第三,系统视角。在汇众的工作让朱以林习惯于从整体系统的角度看待局部问题。一颗螺丝的松动,可能源于上游工序的偏差,也可能源于下游反馈机制的缺失。这种系统论的思维模式,让他在后来管理千人大所时,能够跳出“就事论事”的局限,从组织架构、制度设计、文化建设的整体层面思考问题。
阶段二(2004—2015)
执业积淀——从授薪律师到律所主任
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中国律师业从“个体户”向“公司化”转型的关键期。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律师执业门槛进一步规范;2007年,《律师法》修订,扩大了律师执业权利;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法律服务需求井喷。在这一背景下,上海作为中国最具国际化气质的都市,律师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成为脱颖而出的必由之路。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迎来了黄金发展期。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需求激增;而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也在觉醒,专利申请量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兼具技术背景和法律专业能力的“双料律师”,成为这个细分市场上最抢手的人才。
1998年至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专利申请量增长近40倍(图源微IP公众号)
2004年5月,朱以林进入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工作;同年11月,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从工程师到律师,从制造企业到律所,这个转变并不轻松。华诚所是当时上海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的头部律所之一,客户名单上不乏跨国公司的名字。正是在这里,朱以林第一次将他的理工科背景用到了法律实务中——他参与代理宝马、本田、铃木、EPSON、三得利等多家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从商标维权到专利布局,从侵权调查到海关保护,快速积累了高端知识产权服务的实战经验。对一名刚入行的律师而言,起步阶段就能接触到国际一流的客户和业务标准,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幸运——这也让他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对法律服务品质的高要求。
2005年,朱以林离开华诚,转入上海朝阳综合律师事务所。在朝阳综合,他承办了独立律师身份执业的第一起诉讼案件——一起分家析产的民事纠纷。与他在华诚接触的高端知识产权业务相比,这起案件显得格外“接地气”。但正是这起案件,让他第一次真切感受到法律服务的另一种价值:案件圆满解决后,原被告等各方当事人抱头痛哭,法律关系理顺,纠纷化解,亲情回归。朱以林后来回忆:“正是对律师行业的热爱以及律师职业带给我的自信心和成就感,让我坚信法律服务不但可以创造经济价值,还可以创造社会价值。”一端是宝马、本田这样的跨国巨头,一端是普通家庭的分家析产——执业头两年,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服务体验先后在朱以林身上发生,也让他很早就理解了律师职业的完整光谱。
2006年7月,他再次转入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短短四年间,他先后辗转三家律所。这种频繁的流动,在当时的律师行业中并不罕见——年轻的授薪律师如同游牧民族,在不同律所之间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平台、导师和业务方向。但对朱以林而言,这段辗转的岁月还有另一重意义:他得以近距离观察不同规模、不同文化、不同管理模式下律所的运作方式。华诚所的严谨、朝阳综合所的灵活、瀛泰所的专业化分工,都在他心中留下了印记,也让他逐渐形成了自己对“理想律所”的想象。
2008年9月,朱以林做出了职业生涯中的第一个重大抉择:和几位朋友联合创办上海中企泰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这一年,他32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霾下创业,需要的不只是勇气,更需要清晰的定位。朱以林将中企泰的专业方向聚焦于三个领域:公司治理与法律风险防范、银行金融、知识产权。这三者的组合并非随意为之——公司治理是基础,银行金融和知识产权是两翼,三者相互结合,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日常合规到争议解决的全链条服务。
在知识产权领域,朱以林迅速建立了专业声誉。凭借理工科背景,他能够快速理解复杂的技术方案,并将其转化为法律语言。他凭借为多家跨国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经验,迅速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展露身手。在银行金融板块,他逐渐为五大国有银行、邮储银行以及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数十家银行机构提供服务。朱以林的诸多案例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年度十佳案例,他本人也于2012—2017年连续五年获上海市司法局领军人才奖励,并于2013年获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提名奖。
在繁忙的执业之余,朱以林保持着旺盛的学术产出。他先后在《天津律师》《西南法律评论》《法律与社会》等期刊发表论文,其中《黑哨行为的法律思考》《刍议知识产权侵权案中的诉前禁令》《论欧盟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等文章,展现了他对前沿法律问题的敏锐把握。深厚的理论素养为其之后担任高校校外导师打下基础,他陆续受邀担任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客座教授,后又受聘为华东政法大学校外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及上海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导师,将实务经验带回课堂。
2021年1月12日,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以林律师获聘为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法律咨询顾问。
2004年至2015年这十一年,是朱以林作为一线律师和律所管理者的“原始积累期”。这一时期的价值,不仅在于业务和声誉的积累,更在于认知框架的完善:
第一,专业定位的清晰化。从最初的分家析产案,到后来的知识产权、金融、公司治理三大板块,朱以林逐渐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赛道。他的理工科背景在银行金融(尤其是涉及项目融资、融资租赁等复杂交易结构)和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技术纠纷)两个领域形成了独特的复合优势。
第二,管理经验的试错。作为中企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朱以林第一次全面负责一家律所的战略、品牌、人力和财务。从2008年创办到2015年合并前的这七年,是他管理能力的“实验室”。他在这里尝试了不同的合伙人合作模式、不同的业务分配机制、不同的青年律师培养方案——有些成功了,有些失败了,但每一次试错都在为后来的汉盛治理积累经验。
第三,行业网络的织就。在长期的执业和公共参与中,朱以林先后担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顾问、上海律协银行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企业联合会副主席兼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银行风险资产法律研究中心理事等职。这些社会兼职不仅提升了他的行业影响力,更重要的是让他融入了上海法律圈的“熟人社会”,为2015年的合并重组奠定了人脉基础。
阶段三(2015—2019)
合并创业——汉盛模式的探索与成型
2015年前后,中国律师行业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规模化浪潮。在 client 需求日益复杂化、法律服务市场日趋集中的背景下,“做大”成为众多律所的战略选择。北京的金杜、中伦、君合等红圈所早已完成全国布局;上海的锦天城、申浩等本土大所也在快速扩张。合并重组,成为律所在短期内实现规模跃升的最有效路径。
然而,合并不只是人数和办公室的简单相加。中国律所的发展史上有太多“貌合神离”的案例:两家律所宣布合并,却在利益分配、品牌归属、文化融合上陷入内耗,最终不欢而散。如何在合并中实现“1+1≥2”,而非“1+1≤1”,考验着每一位参与者的智慧和格局。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朱以林迎来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一次跃迁。
2015年11月,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上海中企泰律师事务所、上海泰瑞洋律师事务所三家律所正式合并重组,成立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朱以林作为中企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成为汉盛的创始高级合伙人之一,担任首届主任,并任执委会委员。在成立大会上,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教授亲自为汉盛揭牌;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代表市司法局祝贺,并指出汉盛成为上海第五家特殊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16年6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正式宣布成立
朱以林作为汉盛合并的奠基人之一。他将自己在中企泰七年实验中积累的管理经验,与工程师的系统思维相结合,和其他创始人一起设计了一套独特的合并方案。朱以林后来回忆,之所以进展很快,是因为“大家的目标一致,理想一致,利益诉求一致,同时大家对于事务所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有高度一致的认同度”。在这种高度一致的相互认同之中,汉盛开创性地设计了具有高度民主、开放的合伙协议,较为完满地解决了收益和支出、执业和管理、新旧合伙人的不同利益诉求、当前利益和未来利益等矛盾。
但汉盛的路径并非一帆风顺。合并之初,汉盛强调“民主治所”,推行人人一票的决策机制。这在不到一百人的小范围内尚能运转,但随着人员规模的迅速扩大,单纯依赖民主的弊端开始显现:决策效率低下、不同团队之间的利益冲突难以调和、重大事项久拖不决。朱以林和汉盛的管理层很快意识到,民主是必要的基础,但仅有民主是不够的。
2016年,汉盛迎来第一波扩张。上海升通律师事务所并入汉盛,南宁分所获批成立,汉盛成为浦东新区首家成立团总支的律所。2017年,著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英特普罗上海公司并入汉盛,汉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实力一举跃居行业前列;同年,北京分所、宁波分所相继获批成立。2018年,上海汇裕律师事务所、上海明景律师事务所和上海繁锦律师事务所三所主体人员并入汉盛,汉盛在人员规模、业务领域、专业化和品牌化方面迈入高速发展阶段;大连分所、乌鲁木齐分所也在这年成立。2019年,上海融栢律师事务所主体人员加入汉盛,中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党委、纪委获批成立。
短短四年间,汉盛从一个三家律所合并而成的“百人所”,发展成为拥有数百名律师、十余家分所的规模化律所。2016年,汉盛业务创收从合并之初的三千万迅猛扩张到近亿元,一跃成为上海市律师界的第一梯队律师事务所。“汉盛模式”——这个后来被全国各地司法局和律协前来学习考察的标签——就此成型。
汉盛律师合影
汉盛模式的成功,绝非偶然。它是朱以林工程师思维、执业积淀和时代机遇三重因素叠加的产物:
第一,系统化的合并设计。汉盛的管理层没有将合并视为简单的“搭伙过日子”,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设计。从合伙协议的条款起草,到利益分配的计算公式,再到决策机制的议事规则,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精密测算。这种“先立规矩、后做事”的风格,正是工程师思维在律所管理中的典型体现。
第二,快速迭代的管理认知。从“民主治所”到后来的“民主、平等、制度”三位一体,朱以林展现了一种罕见的自我修正能力。他没有固守最初的理想化设计,而是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优化、升级。这种“试错—反馈—迭代”的循环,与互联网产品经理的思维方式不谋而合,而在传统律师行业中却属少见。
第三,借力时代东风的战略眼光。汉盛的创始合伙人准确把握了2015年前后中国律所规模化的窗口期。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金融改革深化——每一项国家战略都意味着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而规模化正是承接这些需求的必要条件。在汉盛管理层纠结是否要继续规模化的时候,朱以林始终坚持规模化和专业化必须作为汉盛发展的两翼,后来汉盛在2016年成立南宁分所、2017年设立北京分所、2018年布局乌鲁木齐分所,每一步都踩在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节点上。
阶段四(2019至今)
制度升级——从规模化到有机组织
进入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律师行业的规模化浪潮开始呈现新的特征。单纯追求人数和分所数量的“物理扩张”,逐渐被业内质疑为“虚胖”。人均创收下降、提成制律所风险凸显、分所税收稽查压力加大——行业内的担忧声此起彼伏。与此同时,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的崛起,正在重塑法律服务的交付方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在这一背景下,律所的竞争从“规模之争”升级为“治理之争”“人才之争”“品牌之争”。谁能建立更科学的治理结构、更稳定的人才梯队、更强大的专业品牌,谁就能在未来的行业洗牌中占据主动。对汉盛而言,这意味着必须从“规模的汉盛”走向“品质的汉盛”,从“业务的平台”转型为“有机的组织”。
2019年,朱以林当选上海律协第十一届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18—2019年获评上海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其推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司法部高度认可。2023年,汉盛荣获“2019—2022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这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律所综合能力的高度肯定。
2023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汉盛荣获2019-2022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朱以林律师当选上海市第十二届律师协会理事。
2020年,朱以林与多位律师合著的《金融市场刑事法律适用风险防控》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的问世,标志着他的专业影响力从实务界延伸到学术界。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汉盛律师事务所举行合作协议暨“汉盛奖学金”签约仪式,汉盛向高校法学教育投下了长期信任的一票。
2021年8月27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作会谈并举行了签约仪式。
2023年2月,朱以林出任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这一跨界任职,展现了资本市场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双重认可。根据艾融软件的公告披露,朱以林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独立性,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
2023年,朱以林还当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复查委员会主任,这一身份不仅是对他个人行业地位的认可,更意味着他需要从上海律师行业整体发展的角度来思考汉盛的定位。
但朱以林真正的管理创新,集中在汉盛的内部制度建设上。他逐步将汉盛的管理理念从早期的“民主治所”,演进为“民主、平等、制度”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在汉盛,管理层负责人不叫“主任”,而叫“召集人”——这个看似简单的称谓变化,背后是对权力本质的重新定义。朱以林解释道:“在律所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就是体现‘平等感’,律所管理工作不是为了获得权利,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每位合伙人更好地执业。召集人一词很好地体现了大家在律所内部的平等。”
依据律所章程,召集人不仅肩负组织执委会会议、高级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还承担督促各条线执委会委员高效履职的任务,同时具备补位兜底的义务。相较于传统律所主任的集权模式,汉盛召集人的权限更为广泛且灵活——既发挥监督督促作用,又能在突发状况或岗位缺位时及时补位,有效避免因个别岗位消极怠工导致律所业务停滞。
在总分所管理方面,汉盛采用了一种创新的分权制模式,将传统的一体化经营与加盟制相结合。总所作为最高决策机构,保留对整体品牌、业务风险和财务分权的三大关键控制权;而在日常运营层面,则给予分所充分的自主权。这种“统分结合”的架构,既保证了全所战略的一致性,又激发了各分所的活力。
2024年底,汉盛律师大厦在陆家嘴核心区正式启用。
汉盛律师大厦
这座地处世纪大道、紧邻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上海证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5A级写字楼,成为汉盛品牌升级的重要标志。朱以林说:“这座大厦不仅是律师开展业务的物理空间,更是极具辨识度的标志性载体。当我们的律师在舒适、多元的环境中得到充分发展,便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年,朱以林还获评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先进个人,并获浦东新区花木街道“花木工匠”称号。
2024年,朱以林荣获“2023年度上海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优秀个人”称号。
与此同时,汉盛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随着中国—中亚法律研究与合作交流中心等区域法律研究中心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汉盛在涉外法律服务和“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战略布局迈出重要一步。目前,汉盛已拥有1200多名执业律师,在国内有34家总分支机构,在境外拥有十余家分支机构,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
2025年1月,朱以林与多位律师合著的《守一制万:律师办案笔记》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本凝结了汉盛多位律师执业经验的著作之中,他提供了三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成为他专业生涯的又一里程碑。
朱以林合著出版书籍
2019年以来,是朱以林从“创业者”向“制度设计者”转型的关键期。他的管理哲学在这一阶段趋于成熟,其核心可以概括为三个关键词:
第一,长期主义。朱以林多次强调,汉盛要在组织架构、战略目标、品牌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知识积累和创新力上坚持长期主义,“不仅要走得快,还要走得远”。这种长期主义,直接体现在汉盛的退休金制度上——该制度为律师的职业生命周期提供了全面保障,将律师个人发展与律所长远利益紧密相连,有效降低人才流失率。在一个以“提成制”为主流、人员流动极为频繁的行业里,这种“跨代契约”堪称稀缺。
第二,有机组织。朱以林认为,当下的核心任务在于将汉盛从过去的业务平台,转型为具有强大内生动力的有机组织。“就像建造一座大厦,零散的砖瓦无法抵御风雨,而经过精心设计、稳固架构支撑的建筑,方能屹立不倒。”这种有机整合的思维,与他二十年前在汇众汽车制造公司所学的系统工程理论,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呼应。
第三,平等文化。从“召集人”制度到分权制管理模式,从新老合伙人的平等待遇到不同专业领域的相互尊重,朱以林始终将“平等感”视为规模化的重要KPI。在他看来,只有当每一位合伙人都感受到平等,才愿意长久地在一起;而唯有稳定的合伙人队伍,才能支撑律所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对“平等”的执着追求,或许正是工程师背景赋予他的独特视角——在一个良好的系统中,每一个零部件都应该得到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位置和尊重。
结语
如今,当朱以林站在汉盛律师大厦的落地窗前,俯瞰陆家嘴的车水马龙时,他或许会在某个瞬间想起1998年的那个夏天——那个刚走出南京理工大学校门、拖着行李箱来到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报到的年轻人。那时的他,手中握着的是扳手和图纸;如今的他,手中握着的是一份覆盖千人的律所治理蓝图。
从工程师到律师,从授薪律师到律所主任,从创业者到千人大所的“召集人”——朱以林的职业轨迹,看似是一条不断转换赛道的折线,实则是一条一以贯之的螺旋上升曲线。那条曲线的内核,始终是他作为一名工程师所习得的思维方式:相信结构的力量,相信制度的韧性,相信系统能够产生的复利效应。
在中国律师行业三十年的规模化浪潮中,有人靠资本驱动,有人靠人脉驱动,有人靠品牌驱动。而朱以林选择了一条更为艰难、也更为持久的道路:靠制度驱动。他将“民主、平等、制度”写进汉盛的基因,用退休金制度绑定长期利益,用分权制模式激活组织活力,用“召集人”文化消解权力崇拜。这些制度创新或许不如开设一家新分所那样引人注目,却如同大厦的地基——看不见,却决定了大厦能建多高、能立多久。
2025年11月第十届桂客年会上,朱以林获评“桂冠·管理有方奖”。
朱以林的故事告诉我们:在律师这个极度依赖个人能力的行业里,组织的价值常常被低估。但真正伟大的律所,从来不是一群优秀律师的简单集合,而是一个能够让优秀律师持续涌现、持续成长、持续协作的生态系统。建造这样的系统,需要的不仅是法律专业素养,更需要工程师般的系统化思维、建筑师般的结构化能力,以及园丁般的长期耐心。
从车间到法庭,从图纸到章程,朱以林用近三十年时间完成了一次跨越。而在这次跨越的终点,他留给行业的,或许不只是一个千人大所的成功样本,更是一种关于“律所究竟是什么”的全新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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