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汉盛助力国内某二十强房地产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通过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顺利备案并成功发行近1.4亿元人民币永续债券。
永续债(perpetual
bond),又名无期债券,是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简言之就是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债券之名,权益之实”是永续债产品的本质,债券发行人只需支付利息,没有还本义务(但实际操作中会设置发行人赎回及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条款)。
永续债的最大特点是在企业会计处理上通常被视为股本,从而既提高股本水平又不摊薄股东权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通知(财会〔2017〕14号)的要求,以及永续债具体合同条款的设计,在会计处理上,永续债发行人可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表中的“其他权益工具”科目。由于永续债可计入权益的特点,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高负债率的房地产企业起到降杠杆的作用,契合发债主体降低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近年来永续债得到较快发展,自2013年10月29日,国内首单永续债“13武汉地铁可续期债”起,永续债市场水涨船高,2015年发行规模较2014年增长达312.68%,截止2018年12月24日,2018年永续债发行规模接近5000亿元。
在我国债券市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永续债的及时推出既有利于拓展融资方的融资渠道,又有助于丰富我国债券市场产品结构,为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成熟的融资产品,满足其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
汉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协助发行机构,就项目公司发行永续债项目的发行方案、发行结构、交易文件等相关问题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并负责起草、修改、定稿全套法律文件。汉盛律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和信任。本项目由高级合伙人赵冲律师牵头和承办,项目团队为合伙人葛宏律师,律师助理刘玉良、余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