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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法评丨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介绍之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

2024-09-13   姚冰团队

本文为东盟知识产权系列文章的第三篇。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东盟知识产权概述”和第二篇“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中,我们已对东盟知识产权的总体状况进行了初步概览,通过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可以了解到企业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这几个国家的布局已经开始加强。当下,对于技术比较领先的国内企业,其越来越多地通过先将产业转入东盟地区,而后再由东盟地区进入欧美市场的方式进行海外商业拓展。由此,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的数量不断增多,很多业主到东盟国家考察、建厂。无形中拉动了当地的消费产业,这也造成了一些在中国近几年兴起的瑞幸、京东等知名品牌,还有一些大白兔、红塔山等老字号被抢注的情况,由于侵权成本较低,也导致了中国企业品牌的侵权风险较为突出。而专利侵权风险则相对较少,这体现了东盟地区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仍然相对较低。技术产品在落地东盟时企业的核心技术很多还是掌握在国内研发公司,部分技术在当地加工生产,技术壁垒和侵权成本较高,因此技术侵权情况相对较少。综上,对于快消品牌在东盟地区的品牌布局应该做到,产品未进入,品牌要先进行注册保护,避免被经销商或者其他人员进行抢注。对于科创属性比较高的企业,途径东盟地区或者建厂东盟地区的,应该特别注意公司内部技术的商业秘密保护,在申请专利保护的同时,对于外部的技术许可加工合同、产品的外包装合同等合同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也应该做出严格的约定。本系列的后续文章将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知识产权维权两个方面对东盟十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制度做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篇将首先为读者带来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介绍。 新马泰知识产权保护概览东盟国家中经济水平较高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较为成熟,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东盟内部排名前三。新加坡更是在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板块的众多经济体中位居第一,这表明新加坡有着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有益于科创属性企业的发展。在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发展水平方面,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都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由于中国也是这些国际条约的缔约方,因此中国企业可以基于这些国际条约达成的互惠关系,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为商标、发明创造取得领土延伸性质的保护。此外,中国和新加坡都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缔约方,中国企业可以利用海牙体系较为便利地在新加坡保护其外观设计。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通过单独立法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与中国尤为不同的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通过单独立法的形式保护外观设计,以更好地适应外观设计的复合性特征。【1】当下,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国家,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制成品贸易、金融服务等领域展开了深入合作。这些合作不仅促进了中国企业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投资和发展,也带动了中国企业在在这些国家申请知识产权的需求。作为最受中国企业青睐的东盟国家,企业在出海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进行商业布局时,应提前了解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警惕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在此,本篇将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两个方面介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期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知识产权确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即知识产权确权。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确权,识产权确权是指确认和证明某一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和权利范围的过程。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也是知识产权交易和利用的基础。知识产权确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确认:一是确认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即确定谁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二是确认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即明确所有者对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权利。企业的产品进入某一个国家之前,应首先对核心产品的技术和产品的外包装、产品的品牌这些知识产权在当地主管机关进行专利、版权、商标的注册保护,在相应的国家确认知识产权的存在及其法律效力。新马泰三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主管机构都是该国的知识产权局,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了解相关情况。一、商标确权(一)商标的保护客体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保护传统视觉商标,包括:1、文字、图形、图文组合;2、商品包装;3、颜色组合;4、立体标识。在此基础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还对动态图形及全息图进行商标保护,这体现了其商标保护的灵活性和全面性,该类商标尤其适用于游戏、影视、文化等行业,对该些行业的商标保护有积极的意义。除了传统商标以外,新马泰三国也对非视觉商标进行保护,如声音商标,气味商标。中国有很多具有特殊气味的传统知名商品,如硫磺皂、万金油等,企业可以考虑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进行品牌的完善保护。(二)商标的审查程序与周期一般审查程序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商标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其审查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公告-注册。注册需时方面来看,新加坡耗时最短,泰国次之,马来西亚商标的注册周期最长。新加坡和泰国的商标申请获权时间大约在12个月左右,马来西亚的时间略长在18个月左右。加速审查程序在申请加速审查方面,马来西亚没有商标加速审查程序,新加坡和泰国则各自推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加速审查项目。在新加坡,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加速通道项目”(SG IP FAST)享受快速授权服务,将授权时间缩短至3个月。与此同时,泰国的“快速通道项目”(FAST TRACK)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提供加速处理,将授权时间缩短至4个月。加快审查可以显著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快的市场准入机会。(三)商标的权利维持期限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商标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但保护期限的起算点略有不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注册商标保护期限的起算点为申请日,泰国则与中国一样,以注册日为注册商标保护期限的起算点。二、专利确权(一)专利的保护客体专利的保护客体方面,马来西亚和泰国与中国一样,保护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新加坡专利则不对实用新型进行保护,因此一些创造性较弱的技术创新在新加坡可能无法获得保护。(二)专利的审查程序与周期一般审查程序发明:新马泰三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从申请到授权这些国家的发明专利都需要2~5年以获得授权。与中国的区别在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审查方式更为灵活。在新加坡,申请人可以在如下四种申请检索与实质审查的方式中进行选择:Ⅰ.分别请求检索和实审;Ⅱ.同时请求检索和实审;Ⅲ.仅请求实审;Ⅳ.仅请求补充审查。在马来西亚,申请人除了选择标准实质审查外,还可以选择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这种审查方式可以显著加快审查进程,使得发明专利在大约12个月内获得授权,加快审查的得当运用将有利于企业快速抢占当地市场。实用新型: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实用新型审查程序各具特色,马来西亚的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专利体系提供了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间的转换可能性,这样的制度设计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当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如果申请人认为其创新性可能不足以获得发明专利的保护,或者希望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反之,如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显示出较高的创新性,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这种转换机制允许申请人根据审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策略,灵活调整其专利保护策略。顺利情况下,马来西亚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周期为12个月左右。泰国实用新型则采用了异议后实审的制度,如果在授权后1年内有第三人提出异议,则泰国知识产权局将对该实用新型进行实质审查。顺利情况下,泰国实用新型大约可以在1~2年内获得授权。外观设计:除新加坡不对外观设计进行实质审查,马来西亚和泰国均进行实质审查。新加坡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一件新加坡外观设计申请大约1个月就可以获得注册,这对于快速消费品行业,例如时尚和服装领域,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泰国由于需要实质审查,授权周期比较漫长在2-4年。马来西亚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相较于泰国取消了公开这一流程,因此授权时间也相应有所缩短。授权时间大约需要8个月。加速审查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国申请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可利用东盟专利审查合作途径(ASPEC)来加速专利申请在该国审查流程,并且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还可以通过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来加快审查。除此以外,新加坡和泰国还分别提供了“新加坡知识产权加速通道项目”和“快速通道项目”(FAST TRACK)。(三)专利的权利维持及期限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专利维持期限如下表所示:表1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专利维持期限汇总 知识产权维权途径有了稳定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企业在出海时就如同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可以平稳前行。如前所述,东盟地区的华人较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发展的过程中抄袭的现象就显得尤为突出。中国企业在这些地区的知识产权维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一、请求知识产权局发起异议、撤销及无效程序与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一样,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知识产权授权前后设置了供他人提出反对意见的程序。通过这些程序,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阻止抢注人不怀好意攫取知识产权的行为。企业监测并发现抢注行为后,可以及时针对公告期内的抢注商标提起异议或对已注册商标提起撤销或无效,针对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提起第三方意见或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提起无效。二、请求海关查处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海关在扣押假冒产品等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企业不需要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发现侵权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海关提交查扣申请来维护自身注册商标权利,并在接到海关查扣通知后1及时提起诉讼。泰国海关与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很多近似之处。泰国海关也设立了备案制度,权利人需要就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备案并向海关提交观察名单。备案成功后,一旦在进出口货物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可疑侵权商品,海关将通知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如果扣押的货物被确认为侵权商品,海关委员会有权对进口商处以罚款。如果进口商不服海关委员会的命令,案件将被提交给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该法院有权对进口商处以最高为被扣押货物价值四倍的罚款。被扣押的货物将被销毁。目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海关通常只接受有关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扣押申请,而对于专利技术,由于技术的复杂程度和专业背景要求较高,目前海关通常不接受有关发明专利侵权的扣押申请。三、聘请专业律师出具律师函发送律师函往往是在发现侵权行为并调查取证后的首要选择。对方收到此类律师函后,有可能迫于法律威慑而停止侵权行为、寻求协商和解等。由于外国律师一般不享有代表其委托人在新加坡出庭和进行诉讼的权利,权利人需委托具有当地执业资格的律师来处理各类法律事务。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国企业对当地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法律体系并不是很了解,其无法便捷、快速地辨别当地律师的执业水准,我们建议中国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中国律师,并由该中国律师负责联系新加坡当地的资深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务,以确保案件可以由具备高度专业水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来处理,并提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沟通效率、降低风险。四、请求法院出具临时禁令和中国一样,在提起民事诉讼前,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临时禁令,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被侵权人需要证明因侵权行为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保证金。五、请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分别为新加坡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法院、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三个国家诉讼中常见的救济类型包括禁令、损害赔偿、利润返还等。仅马来西亚支持就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六、请求警察局签发搜查令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警察在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刑事救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中,权利人一旦确认产品属于假冒品,则可以请警察签发搜查令,以获得侵权产品并防止侵权产品进一步传播。七、向警察局举报以启动刑事措施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新加坡《商标法》第49条,任何人伪造注册商标、在商品或服务商虚假使用注册商标,为违法行为提供帮助、进口和出售虚假商标的商品等,一经定罪,可处10万新加坡元以下罚金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罚。根据马来西亚《商标法》第99条,如果个人伪造注册商标,制作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以欺骗他人,或未经商标所有者同意篡改真实商标,意图欺骗,将被处以不超过1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的罚款,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根据泰国《商标法》,针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最高刑罚是四年监禁和40万泰铢(约合8万人民币)的罚款。根据泰国《专利法》,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可处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约合9万人民币),或两者并罚。但是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尚没有关于侵犯专利权将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像多数国家一样,刑事责任主要是由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而导致的。以上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两个方面,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了简要介绍。由于上述三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各有不同之处,并且在实际中基于各国情况的不同,其保护力度和监管效率亦有差别,因而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并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和使用时,需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法律规定做出适应性地应对,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降低商业风险。本系列的后续文章将继续对东盟地区剩余国家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制度进行相关介绍,以期中国企业可以了解东盟地区各国的不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基于相应国家的制度进行及时的知识产权布局。 参考资料:【1】彭学龙、赵小东:《外观设计保护与立法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载《知识产权》2007年第6期

本文为东盟知识产权系列文章的第三篇。在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东盟知识产权概述”和第二篇“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措施”中,我们已对东盟知识产权的总体状况进行了初步概览,通过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可以了解到企业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这几个国家的布局已经开始加强。

当下,对于技术比较领先的国内企业,其越来越多地通过先将产业转入东盟地区,而后再由东盟地区进入欧美市场的方式进行海外商业拓展。由此,中国企业在东盟地区的数量不断增多,很多业主到东盟国家考察、建厂。无形中拉动了当地的消费产业,这也造成了一些在中国近几年兴起的瑞幸、京东等知名品牌,还有一些大白兔、红塔山等老字号被抢注的情况,由于侵权成本较低,也导致了中国企业品牌的侵权风险较为突出。

而专利侵权风险则相对较少,这体现了东盟地区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仍然相对较低。技术产品在落地东盟时企业的核心技术很多还是掌握在国内研发公司,部分技术在当地加工生产,技术壁垒和侵权成本较高,因此技术侵权情况相对较少。

综上,对于快消品牌在东盟地区的品牌布局应该做到,产品未进入,品牌要先进行注册保护,避免被经销商或者其他人员进行抢注。对于科创属性比较高的企业,途径东盟地区或者建厂东盟地区的,应该特别注意公司内部技术的商业秘密保护,在申请专利保护的同时,对于外部的技术许可加工合同、产品的外包装合同等合同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也应该做出严格的约定。

本系列的后续文章将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知识产权维权两个方面对东盟十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制度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本篇将首先为读者带来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介绍。


新马泰知识产权保护概览

东盟国家中经济水平较高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较为成熟,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东盟内部排名前三。新加坡更是在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板块的众多经济体中位居第一,这表明新加坡有着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有益于科创属性企业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发展水平方面,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都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由于中国也是这些国际条约的缔约方,因此中国企业可以基于这些国际条约达成的互惠关系,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为商标、发明创造取得领土延伸性质的保护。此外,中国和新加坡都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缔约方,中国企业可以利用海牙体系较为便利地在新加坡保护其外观设计。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通过单独立法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与中国尤为不同的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通过单独立法的形式保护外观设计,以更好地适应外观设计的复合性特征。【1】

当下,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国家,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制成品贸易、金融服务等领域展开了深入合作。这些合作不仅促进了中国企业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投资和发展,也带动了中国企业在在这些国家申请知识产权的需求。

作为最受中国企业青睐的东盟国家,企业在出海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进行商业布局时,应提前了解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警惕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在此,本篇将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两个方面介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期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知识产权确权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即知识产权确权。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确权,识产权确权是指确认和证明某一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和权利范围的过程。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也是知识产权交易和利用的基础。知识产权确权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确认:一是确认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即确定谁是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二是确认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即明确所有者对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权利。

企业的产品进入某一个国家之前,应首先对核心产品的技术和产品的外包装、产品的品牌这些知识产权在当地主管机关进行专利、版权、商标的注册保护,在相应的国家确认知识产权的存在及其法律效力。

新马泰三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主管机构都是该国的知识产权局,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了解相关情况。

一、商标确权

(一)商标的保护客体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保护传统视觉商标,包括:1、文字、图形、图文组合;2、商品包装;3、颜色组合;4、立体标识。

在此基础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还对动态图形及全息图进行商标保护,这体现了其商标保护的灵活性和全面性,该类商标尤其适用于游戏、影视、文化等行业,对该些行业的商标保护有积极的意义。

除了传统商标以外,新马泰三国也对非视觉商标进行保护,如声音商标,气味商标。中国有很多具有特殊气味的传统知名商品,如硫磺皂、万金油等,企业可以考虑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进行品牌的完善保护。

(二)商标的审查程序与周期

一般审查程序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商标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其审查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公告-注册。

注册需时方面来看,新加坡耗时最短,泰国次之,马来西亚商标的注册周期最长。新加坡和泰国的商标申请获权时间大约在12个月左右,马来西亚的时间略长在18个月左右。

加速审查程序

在申请加速审查方面,马来西亚没有商标加速审查程序,新加坡和泰国则各自推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加速审查项目。在新加坡,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加速通道项目”(SG IP FAST)享受快速授权服务,将授权时间缩短至3个月。与此同时,泰国的“快速通道项目”(FAST TRACK)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提供加速处理,将授权时间缩短至4个月。加快审查可以显著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快的市场准入机会。

(三)商标的权利维持期限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商标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但保护期限的起算点略有不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注册商标保护期限的起算点为申请日,泰国则与中国一样,以注册日为注册商标保护期限的起算点。

二、专利确权

(一)专利的保护客体

专利的保护客体方面,马来西亚和泰国与中国一样,保护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新加坡专利则不对实用新型进行保护,因此一些创造性较弱的技术创新在新加坡可能无法获得保护。

(二)专利的审查程序与周期

一般审查程序

发明:新马泰三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从申请到授权这些国家的发明专利都需要2~5年以获得授权。

与中国的区别在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审查方式更为灵活。在新加坡,申请人可以在如下四种申请检索与实质审查的方式中进行选择:Ⅰ.分别请求检索和实审;Ⅱ.同时请求检索和实审;Ⅲ.仅请求实审;Ⅳ.仅请求补充审查。在马来西亚,申请人除了选择标准实质审查外,还可以选择简化改进的实质审查。这种审查方式可以显著加快审查进程,使得发明专利在大约12个月内获得授权,加快审查的得当运用将有利于企业快速抢占当地市场。

实用新型: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实用新型审查程序各具特色,马来西亚的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专利体系提供了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间的转换可能性,这样的制度设计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当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经过初步审查后,如果申请人认为其创新性可能不足以获得发明专利的保护,或者希望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反之,如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显示出较高的创新性,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这种转换机制允许申请人根据审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策略,灵活调整其专利保护策略。顺利情况下,马来西亚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周期为12个月左右。

泰国实用新型则采用了异议后实审的制度,如果在授权后1年内有第三人提出异议,则泰国知识产权局将对该实用新型进行实质审查。顺利情况下,泰国实用新型大约可以在1~2年内获得授权。

外观设计:除新加坡不对外观设计进行实质审查,马来西亚和泰国均进行实质审查。

新加坡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基本上与中国相同,一件新加坡外观设计申请大约1个月就可以获得注册,这对于快速消费品行业,例如时尚和服装领域,无疑是极大的利好消息。泰国由于需要实质审查,授权周期比较漫长在2-4年。马来西亚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相较于泰国取消了公开这一流程,因此授权时间也相应有所缩短。授权时间大约需要8个月。

加速审查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国申请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均可利用东盟专利审查合作途径(ASPEC)来加速专利申请在该国审查流程,并且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还可以通过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来加快审查。除此以外,新加坡和泰国还分别提供了“新加坡知识产权加速通道项目”“快速通道项目”(FAST TRACK)

(三)专利的权利维持及期限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专利维持期限如下表所示:

表1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专利维持期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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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途径

有了稳定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企业在出海时就如同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可以平稳前行。如前所述,东盟地区的华人较多,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发展的过程中抄袭的现象就显得尤为突出。中国企业在这些地区的知识产权维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请求知识产权局发起异议、撤销及无效程序

与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一样,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知识产权授权前后设置了供他人提出反对意见的程序。通过这些程序,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阻止抢注人不怀好意攫取知识产权的行为。企业监测并发现抢注行为后,可以及时针对公告期内的抢注商标提起异议或对已注册商标提起撤销或无效,针对未授权的发明专利提起第三方意见或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提起无效。

二、请求海关查处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海关在扣押假冒产品等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企业不需要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发现侵权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海关提交查扣申请来维护自身注册商标权利,并在接到海关查扣通知后1及时提起诉讼。
泰国海关与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有很多近似之处。泰国海关也设立了备案制度,权利人需要就相关知识产权进行备案并向海关提交观察名单。备案成功后,一旦在进出口货物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可疑侵权商品,海关将通知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如果扣押的货物被确认为侵权商品,海关委员会有权对进口商处以罚款。如果进口商不服海关委员会的命令,案件将被提交给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该法院有权对进口商处以最高为被扣押货物价值四倍的罚款。被扣押的货物将被销毁。
目前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海关通常只接受有关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扣押申请,而对于专利技术,由于技术的复杂程度和专业背景要求较高,目前海关通常不接受有关发明专利侵权的扣押申请。

三、聘请专业律师出具律师函

发送律师函往往是在发现侵权行为并调查取证后的首要选择。对方收到此类律师函后,有可能迫于法律威慑而停止侵权行为、寻求协商和解等。
由于外国律师一般不享有代表其委托人在新加坡出庭和进行诉讼的权利,权利人需委托具有当地执业资格的律师来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国企业对当地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法律体系并不是很了解,其无法便捷、快速地辨别当地律师的执业水准,我们建议中国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中国律师,并由该中国律师负责联系新加坡当地的资深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务,以确保案件可以由具备高度专业水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来处理,并提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沟通效率、降低风险。

四、请求法院出具临时禁令

和中国一样,在提起民事诉讼前,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临时禁令,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被侵权人需要证明因侵权行为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保证金。

五、请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分别为新加坡高等法院知识产权庭、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法院、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三个国家诉讼中常见的救济类型包括禁令、损害赔偿、利润返还等。仅马来西亚支持就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

六、请求警察局签发搜查令
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警察在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刑事救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中,权利人一旦确认产品属于假冒品,则可以请警察签发搜查令,以获得侵权产品并防止侵权产品进一步传播。
七、向警察局举报以启动刑事措施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新加坡《商标法》第49条,任何人伪造注册商标、在商品或服务商虚假使用注册商标,为违法行为提供帮助、进口和出售虚假商标的商品等,一经定罪,可处10万新加坡元以下罚金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罚。
根据马来西亚《商标法》第99条,如果个人伪造注册商标,制作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以欺骗他人,或未经商标所有者同意篡改真实商标,意图欺骗,将被处以不超过1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的罚款,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泰国《商标法》,针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最高刑罚是四年监禁和40万泰铢(约合8万人民币)的罚款。根据泰国《专利法》,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可处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约合9万人民币),或两者并罚。
但是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尚没有关于侵犯专利权将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像多数国家一样,刑事责任主要是由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而导致的。
以上从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两个方面,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了简要介绍。由于上述三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各有不同之处,并且在实际中基于各国情况的不同,其保护力度和监管效率亦有差别,因而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出海东盟并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和使用时,需要根据各国的具体法律规定做出适应性地应对,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降低商业风险。
本系列的后续文章将继续对东盟地区剩余国家的知识产权体系及制度进行相关介绍,以期中国企业可以了解东盟地区各国的不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基于相应国家的制度进行及时的知识产权布局。


参考资料:

【1】彭学龙、赵小东:《外观设计保护与立法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载《知识产权》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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