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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永教授莅临汉盛做《关于第四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

2025-12-22

2025年12月19日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孙长永老师莅临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关于第四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为题,为与会律师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前瞻性的讲座。讲座现场座无虚席,交流氛围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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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牛凯律师主持。牛律师提到,《刑事诉讼法》作为人权保障的小宪法,历次修改都备受关注,本次讲座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聚焦立法动态、洞察实务走向的交流平台。在牛律师的引导下,活动流程紧凑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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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赵海勇律师致开场辞。赵律师首先对孙长永教授及与会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同时希望借助此次活动,推动在场诸位展开深度交流,实现思想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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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在讲座环节,孙长永教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权力约束与权利保障机制仍有完善空间。本次修改或将成为2035年前唯一一次全面完善《刑事诉讼法》的宝贵机遇,意义非同寻常。


在修改模式上,孙教授介绍了学界的三种代表性主张:一是“全面修改”,推动刑事诉讼法典实质化;二是“小改微改”,注重适应数字时代的需求;三是“能改尽改”,主张推进重点制度调整。孙教授指出,本次修法大概率可能仍将采取全国人大修正案决定的方式,不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


关于本次修法的基本内容,孙教授指出应当聚焦五个方面:


第一,完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无罪推定、程序法定、一事不再理三项基本原则,是否规定审判中心原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等,值得探讨。
第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孙教授指出,此次修法应在庭前会议、庭审程序设置、庭审举证质证方式、庭审内容、审判组织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变化。例如,将庭前会议改造为普通程序的庭前准备、按照控辩平等原则重构庭审证据调查程序、确立言词直接原则,以“原则+例外”的方式强化证人出庭要求等。
第三,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孙教授指出,现行刑诉法的主要缺陷,是国家权力过于强大、制约不足,而公民权利过于弱小、保障不够。修法应在保障公民人身、 财产权利以及辩护权方面有所突破,显出“亮点”。例如,确立被追诉人的沉默权或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和供述自愿性规则、完善干预人身权、财产权的强制措施制度以及加强辩护权保障,确保有效辩护的实现。
第四,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该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孙教授提出,此次修法应当适当限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废止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义务”、废除“一般应当采纳”的规定等。
第五,完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包括增设单位犯罪案件、涉外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完善国际刑事合作有关规定、完善技术侦查程序、明确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程序等内容。

孙教授结合现行刑诉法及比较法的规定,直指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痛点,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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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在随后的提问互动环节,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芮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王猛老师、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曦律师就亲属证人作证、境外刑事诉讼程序、轻罪记录封存、审查逮捕期间律师阅卷权、认罪认罚制度等问题,与孙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孙教授结合立法原意与实践现状,给予了细致而富有启发性的解答。现场问答踊跃,思想碰撞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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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不仅深化了与会者对刑诉法修改趋势的理解,更激发了各位对刑事司法制度的深入思考。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立法动态,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助力律师把握时代脉搏,提升专业水准,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贡献法律人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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