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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新规下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体系构建研讨会”在汉盛律师大厦成功举办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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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由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主办、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企业合规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企业风险与法律合规研究中心及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资本与证券委员会联合承办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前沿问题专题研讨会”在汉盛律师大厦圆满落幕。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豪律师主持,汇聚学界专家、司法实务界人士及行业精英,围绕七大核心议题深入研讨,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体系建设提供多维度专业支撑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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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赵运锋教授在致辞中强调,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信息披露作为资本市场“生命线”,合规要求已从传统财务披露向全流程、穿透式监管演进。新《公司法》明确审计委员会及信息披露新规则,上市公司需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本次研讨会汇聚多方专家,旨在通过深度交流为司法实践与律师执业提供价值参考,助力破解合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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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执委会召集人、高级合伙人朱以林律师代表承办方致辞,对参会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他指出,信息披露既是上市公司合规体系核心组成,也是律师行业重要业务领域。汉盛律所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深化信息披露合规体系研究,未来进一步扩大交流范围、转化研讨成果,并介绍律所发展方向,期待与各界加强合作、共促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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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丁茂中教授从反垄断执法最新动态切入,强调反垄断法对企业经营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深远影响——其处罚力度覆盖企业及高管,结合诸多典型案例,突显执法严肃性。他指出,企业在信息披露中需强化合规意识,避免因披露不当引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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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毛玲玲教授聚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交叉领域,提出穿透式监管要求企业披露“表面信息+实质内容”,通过大数据技术可精准识别隐瞒信息。她强调,信息披露需兼顾全面性与准确性,既要披露利好信息,更要主动揭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风险因素。上市公司需建立多层级信息过滤机制,在关联交易、结构化融资等领域严守真实性与透明度,防范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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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小虎律师结合司法实践,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解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修订要点:法定刑上限提升至十年有期徒刑,罚金取消上限,处罚对象扩展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填补以往监管漏洞。结合“张某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诉讼致净资产缩水”案例,他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指出实务中需重点把握“重大性”认定、主观故意举证及行刑衔接证据转化问题,建议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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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哨集团并购合伙人欧阳柳生从产业视角分析并购合规:在现状层面,并购是经济放缓期企业外延式增长的主要方式,但多数上市公司因专业能力不足、资源投入有限导致成功率偏低。在趋势层面,企业正从“追求市值”转向“提升内在价值”,组建专业团队以业务战略牵引并购;在策略与路径上,需回归产业本质、以创始人心态推进跨界并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先选择直接并购模式,通过标准化流程与工具将资金转化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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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王延祥检察官梳理信息披露犯罪现状: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罪等罪名,涉案主体多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反映出内部合规制度不完善。他指出,此类犯罪存在“合规风险集中、制度执行不力、主观动机多样”等特点。在法律适用上,需强化“正向(行政转司法)+反向(司法转行政)”行刑衔接,检察机关可对相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追责。结合案例强调,数据赋能与穿透式审查可提升办案精准度,建议企业加强内部治理与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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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豪律师结合最新实际案例,解读审计委员会履职核心:需重点承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指导、内控有效性评估三大职责,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严守最新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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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通过多领域专家的思想碰撞,构建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的全景解读框架。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作为承办单位,充分发挥资本与证券法律服务优势,既保障活动高效组织,更通过合伙人主题分享输出实务解决方案。未来,汉盛律所将持续依托“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为上市公司提供更精准的合规服务,共同守护资本市场“生命线”,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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