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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动态|“新《反垄断法》时代的资本市场合规应对”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2-08-01

2022年7月26日下午,“新《反垄断法》时代的资本市场合规应对”在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多功能厅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资本与证券委员会承办。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兴业证券等机构的教授、专家以及企业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以新《反垄断法》为背景,通过多行业、多领域搭建交流平台的方式,共同深度探讨新《反垄断法》时代的资本市场合规应对。本次研讨会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金震华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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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金震华)

开幕致辞后,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教授首先发表了题为“新《反垄断法》修改与资本市场反垄断合规应对”主旨演讲。翟巍教授以上市公司纵向垄断被处罚案例为切入点,介绍了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依据《谢尔曼反垄断法案》(Sherman Antitrust Act)将Standard Oil 公司拆分为34家公司的美国反垄断案例,并详细解读了新《反垄断法》下的经营者、相关市场、垄断协议、法律风险以及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相关内容,并对企业的垄断协议合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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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教授)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豪律师发表了题为“新《反垄断法》背景下经营者集中申报关注问题”主旨演讲。殷豪律师首先介绍了新《反垄断法》下反垄断法律体系、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反垄断执法趋势等,随后介绍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相关实务问题,并对经营者集中提出了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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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豪律师)

在圆桌论坛一“反垄断司法及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环节,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业务执委、高级合伙人裴长利律师作了反垄断刑事合规的主旨演讲。裴长利律师从新《反垄断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法角度和刑事合规角度对企业反垄断刑事合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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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业务执委、高级合伙人裴长利律师)

在圆桌论坛一“反垄断司法及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环节,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世刚作了反垄断与民法典关系的演讲。李世刚教授在演讲时特别提出平台经济的主体地位问题,与与会者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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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世刚)

在圆桌论坛二“证券投资行业的反垄断风险管理”环节,兴业证券并购专家欧阳柳生作了反垄断与市场化经营者集中的演讲。欧阳柳生重点介绍了市场化经营者集中对反垄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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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并购专家欧阳柳生)

在圆桌论坛二“证券投资行业的反垄断风险管理”环节,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朱明钊作了美国反垄断法发展和历史沿革的演讲。朱明钊重点介绍了美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和历史沿革对中国反垄断法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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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朱明钊)

在圆桌论坛二“证券投资行业的反垄断风险管理”环节,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富阳律师介绍了自身从事证券投资行业反垄断实务经验,并对证券投资行业反垄断提出了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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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雷富阳律师)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耕耘反垄断法律服务多年,有较多具有丰富反垄断实务经验的律师,并聘请了多位著名高校教授为律所反垄断专家顾问,未来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势,努力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反垄断法律服务,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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