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扫码分享

EN
首页>新闻中心>汉盛律师受邀参加“互联网贷款新规下商业银行网贷市场重塑”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汉盛律师受邀参加“互联网贷款新规下商业银行网贷市场重塑”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2020-09-02

2020年8月28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金震华律师受邀参加由《当代金融家》杂志社、金融风险管理50人论坛与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在杭州汉嘉国际大厦举办的“商业银行数字金融高端闭门系列活动暨金融家下午茶第67期——互联网贷款新规下商业银行网贷市场重塑”活动,并作为数字金融法律实务界的代表,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监管与合规”为题作主题发言。本次会议由浙江民泰银行、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作为东道主提供特别支持,重庆富民银行、武汉众邦银行、杭州银行、江山农商行、鄞州农商行、诸暨农商行、新昌农商行等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共同出席研讨。

图片1.jpg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市场面临重塑。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全面了解和落实互联网贷款监管新规、制定符合行实际的展业方案、使用数字化手段建立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显得刻不容缓。本次活动在此背景下探讨互联网贷款新规下,商业银行网贷市场重塑中的机遇和挑战,关注地区性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融合、展业安排与渠道拓展、数据治理合规、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的成绩及难题。


图片2.png


金震华律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监管与合规”的主题发言中指出,新近出台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与疫情防控背景下银行“非接触”式信贷服务,以及商业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暂行办法》对互联网贷款的内涵、外延,以及主要业务模式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主体责任、业务指导、监管导向与监管措施方面相对于征求意见稿,做出较大的修订,体现了监管理念方面的更新。同时,对《暂行办法》中涉及的风险数据与金融数据合规、贷款额度和期限监管跨区域经营透明度与信息披露合作方管理、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8月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LPR4倍是否适用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业界密切关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图片3.jpg

汉盛高级合伙人金震华律师作主题发言


本次会议由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数字普惠金融委员会研究院执行院长史伟公主持,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执行董事戚玉林、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理事数字普惠金融委员会执行主任凌志代表主办方致辞;重庆富民银行行长楚龙春、鄞州农商行副行长叶凯锋、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张海云、武汉众邦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田羽等分别就互联网贷款新规下商业银行网贷市场重塑、金融科技赋能商业银行服务等议题发表主题发言,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周绍志及出席会议的各银行参会人员就上述议题,结合银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