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联动”破局虚假诉讼,汉盛助力中建某局抗诉再审成功
江某(立天公司、创举公司负责人)挂靠中建某局承建工程期间,与郑某实际控制的德高诺华及多家“横”系公司(横光公司、横东公司等)合作五个项目。郑某利用关联公司混同经营的特点,在南京华润、常州华润、苏州华润、无锡惠山、昆山世茂等五个工程项目中,以“两个合同一个履行”模式埋下陷阱:以上五个项目,除昆山世茂仅签订一份合同(中建某局与横光公司)外。其余四个项目均重复签订了两份内容基本一致的合同,见下表:
恶意诉讼索赔:2017年,郑某隐瞒江某已通过中建某局向德高诺华支付210万元的事实,转而以横东公司等名义起诉,要求重复支付租金。在一审、二审、再审申请阶段,法院均采信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证据优势原则认定案件事实,2018年3月,上述2个民事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后郑某又针对另外3个工程项目如法炮制。
七年冤局形成:郑某提起的5个民事案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江某重复支付租金及违约金超1360万元。自民事判决生效至再审改判,整整7年时间。
汉盛律师在民事案件执行完毕以后受托介入,对于7年前已经生效且已履行完毕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似乎天方夜谭。代理人顶着巨大的压力抽丝剥茧,迅速制定了“刑民联动+检察监督”的总策略,并逐一攻克三大难关:
通过分析合同签署时点关联性、支付路径异常、签收人双重身份等,锁定“两个合同一个履行”的欺诈逻辑。推动经侦立案侦查,侦查及审计结果证实,郑某利用关联公司混同经营,通过虚假诉讼隐瞒收款事实进行诈骗。刑事判决认定郑某诈骗罪成立,责令退赔。
申请检察监督受两年时效限制,汉盛律师以刑事判决为新证据,援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37条(依职权监督虚假诉讼不受时效限制),成功申请检察院启动监督程序。2024年8月,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律新社据此评定本案为“2024年度标杆案例”。
2024年11月:经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再审五案,并直接适用二审程序(判决作出即生效);2025年5月份,五个案件再审判决撤销了原判决,全部获得改判。
本案体现了汉盛律师证据突破与事实重建能力,推动刑事立案,进而将刑事认定的诈骗事实转化为民事再审关键证据,提出民事再审需对合同主体实质关系重新认定,使得法院能够从更高的证据标准和事实认定层面,重新审视某建筑公司的租金支付情况和租赁站的诉讼行为。同时,本案在建筑领域合同纠纷处理中具有显著的法律实务价值,为处理类似涉及复杂合同关系、证据灭失或执行完毕的疑难案件,特别是建筑行业挂靠经营中的虚假诉讼风险防范与救济,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操作路径和程序策略。
相关新闻
-
01-132021
汉盛律师上榜《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2021》,获评“潜质律师”(Up and Coming)殊荣
汉盛高级合伙人赵冲律师上榜,获评东部沿海(上海)地区“潜质律师”(Up and Coming)殊荣。 -
11-232020
汉盛再度入选ALB“中国最大30家律所”榜单
2020年11月20日,全球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公布了2020年ALB“中国本土律所最大30家”和“中国国际律所最大30家”榜单。汉盛律师事务所(“汉盛”)以稳步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再度入榜并稳居“中国本土律所最大30强”前20位。 -
08-102020
行业报道 | 【榜样】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执业为民,用专业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有力量
文章来源:“上海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
08-212020
汉盛荣膺"2020 ALB China 十佳成长律所"
8月19日,全球知名法律杂志《亚洲法律杂志》公布了2020"中国十佳成长律所"榜单,汉盛律师事务所凭借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口碑荣列榜单。 -
11-152019
汤森路透ALB亚洲律所50强榜单发布,汉盛荣登榜单,排名第17位
《亚洲法律杂志》(ALB)公布了“2019年亚洲最大50家律所”榜单,汉盛律师事务所榜上有名,位列亚洲律所第17位。这是本所2019年度在继获评2015-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商法》2019年“卓越律所大奖”之后的又一殊荣。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9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