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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盛动态 | 汉盛律师参与起草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已批准发布

2022-06-02

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正式生效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

2021年12月22日,汉盛赵冲律师与葛宏律师受邀参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为该标准的诞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起草工作中,赵冲律师与葛宏律师结合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大量实践经验以及扎实的理论基础,为该团体标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体现了汉盛律师一流的专业水准与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此前国内尚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该领域属于空白。随着国内外监管环境趋严,我国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持续深入,合规在我国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亟待出台一部专门针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以适应时代发展的大潮。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自2021年8月立项以来,起草专家组面向起草人进行多次专项分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上海等地共召开四次专家研讨会,形成了数百份反馈报告,完成三次标准文本的重大修改。起草专家组反复沟通讨论、交换意见,实地调研温州、嘉兴等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在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又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许多宝贵意见。起草专家组认真研究审议了上述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最终完成了标准制定,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该团体标准确立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方法,制定了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明确了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核心要素,为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此外,还根据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分别针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

该团体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坚持把实际应用落实在全过程、各环节,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也适用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相关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发布后,有望应用于中小企业的上市合规、信贷融资、行政审批和资质认定等实务场景,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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